2.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包括四川煤業集團有限公司、光大財務有限公司、江西瑞金光大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金融控股(上海)股權投資有限公司、江蘇淮安光大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陽光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等。
中國光大銀行的業務範圍包括買賣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現,
承銷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吸收公眾存款;分發
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3.用戶可以到光大銀行辦理存取款、貸款、投資理財等業務。其中,購買理財產品必須註意風險。同時,銀行理財產品壹般都有起點,投資後會有封閉期,期間不能贖回,投資者需要註意。
企業結構
1.中國光大集團通過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北京)和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香港)管理境內外業務。最高決策機構是集團董事會,由國家授權管理國家在集團投資的國有資產。集團黨委在集團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集團監事會由國務院任命。
2.中國光大集團是中國中央政府管理的國有企業。於5月在香港成立1983。光大集團是國務院直屬的部級公司。集團現為以銀行、證券、保險、投資管理等金融服務為主的超大型國有企業集團。
3.集團在國內擁有6家全資企業、2家控股企業、7家參股企業和65,438+0家合資企業,包括中國光大銀行、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人壽保險公司和中國光大投資管理公司。在香港,有光大控股和光大國際兩家上市公司,37家全資公司,12家合資公司和聯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