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註冊的企業法人;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心城市的企業集團;
(3)國家和工業企業集團;
(四)其他相關法人組織。
個人會員條件
(壹)關心和支持本協會的工作,在企業和經濟研究領域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協會成員的現任領導人;
(3)非團體成員的企業家(雇主)。
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協會會長辦公室批準並發給會員證書後,即成為協會會員。
成員享有權利。
第壹,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第三,享受本協會提供的服務;
四、向協會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對協會的工作進行批評和監督;
5.退出會議的自由。
成員履行他們的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第二,關心和支持本協會的工作;
3.承辦本協會委托的相關工作;
四。向本局提供有關資料、統計數字及其他材料;
5.按要求繳納會費。
會員違反法律法規或不遵守協會章程的,視情節輕重,協會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榮譽會員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1,不再擔任本會常務理事或理事職務,身體健康,仍熱心本會工作,做出突出貢獻;
2.對企業有突出貢獻的離任企業家(雇主);
3.在企業改革、管理、發展、維權等方面有影響或貢獻的知名專家學者;
4.關心、支持本會工作,為本會做出貢獻的社會知名人士;
5.壹直友好並為協會做出貢獻的國際友人、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
名譽會員可以參加協會的相關活動,不繳納會費,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