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務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落實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措施。
國家發改委公布修訂後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辦法》,自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辦法》完善了糧食收購入庫、銷售入庫等關鍵環節質量安全檢驗制度。下壹步,相關部門將著力提升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和服務水平,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2.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將於6月5438+00、6月5438+05實施。
教育部頒布《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2023年6月5438+10月65438+5月施行。《辦法》適用於面向社會招收學齡前兒童和3周歲以上中小學生,非法開展校外培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辦法》明確了違法情形,規定了法律責任。依據《行政處罰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上位法律法規的立法權限,對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擅自開展學科隱形變異培訓、擅自舉辦社會競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培訓活動等違法情形和法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
3、《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情況。
財政部發布修訂後的《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自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實施期限為五年。《辦法》明確,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可納入專項資金獎勵範圍。
4.這些新規定與涉稅專業服務有關。
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發布《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試行)》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規範(試行)》,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特別強調從事涉稅專業服務,不得采取隱瞞、惡意低價、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承接業務;不得誘導或幫助委托人進行涉稅違法活動。
5.執行《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布《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試行)》,自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公務用車的控制數量、配備標準、裝備更新程序、使用處置管理、監督檢查等全過程進行了規定,強調要加強對越野車、租賃車等特殊事項的管理,明確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超編配車等12“不”管理要求。
6、《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驗管理辦法》執行情況。
交通運輸部頒布《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自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辦法》建立了檢測機構許可制度。規定資質審批須經許可機關組織專家技術審查,包括書面審查和現場核查兩個階段。全面規範質檢活動。
規定檢測機構不得在同壹項目投標中同時接受多方委托,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對檢測過程中發現的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的不合格項目,應當及時報告,不得轉讓、出租資質證書。明確禁止檢測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檢測機構從事檢測活動,檢測人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推銷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
7.執行《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
應急管理部於2007年7月17日審議通過《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辦法》明確,將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相關人員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包括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
以及其他經調查認定對事故負有責任並應列入名單的單位和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隱瞞或者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擅離職守、逃匿等。
8.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新規實施。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辦法》嚴禁“使用與國家重大戰略相關的詞語,使公眾誤認為與政府信用有關系”。規定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中國”、“中華”、“中央”等字樣,並依法依規嚴格審查。
9、新修訂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實施。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自2023年6月10日起施行。《辦法》明確,標簽和說明書不得使用進口奶源、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原生態奶源等模糊信息。明令禁止變相重新包裝和8種不予註冊的情況。
10,《企業檔案管理條例》開始實施。
國家檔案局頒布《企業檔案管理條例》,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規定》對企業檔案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要求,有助於解決企業檔案工作中的壹些實際問題。明確了企業檔案工作要接受檔案主管部門的檢查,企業總部也要對下屬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考核。
光明。com-10,這些新規將影響我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