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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有哪些(全的)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體主要是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壹些專業報刊,如《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中國改革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證券市場周刊——(紅藍)》等證券類報刊。

1999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報告全文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巨潮資訊網發布。當前,上市公司的臨時報告也可以在這兩個網站找到。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指定報刊和網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法披露信息,應當將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報送證券交易所登記,並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發布。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布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不得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

擴展資料:

1、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壹條:上市公司應當在最先發生的以下任壹時點,及時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義務:

(壹)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就該重大事件形成決議時;

(二)有關各方就該重大事件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時;

(三)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該重大事件發生並報告時。

2、在前款規定的時點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壹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現狀、可能影響事件進展的風險因素:

(壹)該重大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重大事件已經泄露或者市場出現傳聞;

(三)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出現異常交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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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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