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異地辦理身份證的流程
1.先說需要的材料。異地補辦身份證,首先需要妳所在城市的居住證。如果沒有居住證,需要居住地的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復印件。租房的話,需要租賃協議。
2.然後就可以去居住地的派出所辦理居住證了。居住證有效期為3年。居住證的法律效力不是很大,買票或者出差住宿都不允許。
3.異地補領身份證期間需要出差、住宿的,必須辦理臨時身份證和臨時身份證。有效期為3個月。3個月內,臨時身份證與普通身份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異地派出所補辦身份證時,除了居住證,還要有單頁原件和戶口本復印件。準備好了就要去當地派出所領取(拍攝)免冠正面照片。完成後,還會有壹張新身份證的收據,方便我拿到身份證時使用。
5.補領前,值班民警會讓妳填寫身份證掛失申請表,我們可以如實填寫我們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電話、身份證的發證機關,即戶口所在派出所的地址)。我們會有壹張掛失收據。
6.補辦身份證有兩個時間節點,壹個是加速的15工作日,壹個是不加速的普通時間。
7.還有就是需要在新身份證上加上自己的左右拇指指紋。如果拇指不好,可以用其他手指的指紋。如果自己去現場拿身份證,也要驗證指紋的正確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領取、換領和補領申請。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