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證明,各國中小企業主要有以下八大功能:
(1)創造就業機會,提高就業率。
(2)滿足人們日益復雜和個性化的消費需求,提高生活質量。
(3)作為大企業壟斷的限制性力量,促進市場競爭。
(4)加快技術創新和擴散,促進技術升級和產業結構升級。
(5)緩解經濟危機的沖擊,為經濟結構調整提供寬松的外部環境。
(6)擴大稅基和稅源,增加財政收入。
(七)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增強國民經濟活力。
(8)促進農村發展進步,縮小城鄉差距,擴大農村市場,緩解城鄉二元結構矛盾。
日本的中小企業政策是在《中小企業基本法》的指導下逐步形成的。根據中小企業辦公室匯編的資料,日本的中小企業政策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1.結構轉型的對策。
2.強化企業基礎的對策。
3.對小型企業的支持措施。
此外,日本政府還為中小企業組織各種調查、研究和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