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融資難、擔保難問題依然突出,
2、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實到位,企業負擔重,
3、市場需求不足,產能過剩,經濟效益大幅下降,虧損加大等
解決方法:
壹、進壹步營造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1、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法律體系。落實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擴大市場準入範圍,降低準入門檻,進壹步營造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
2、完善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的有關制度。制定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提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進壹步提高政府采購信息發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服務外包制度,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多的參與機會。
3、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權益保護。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相關法律和政策特別是金融、財稅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發揮新聞輿論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加強政策效果評價。堅持依法行政,保護中小企業及其職工的合法權益。
4、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支持,鼓勵中小企業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和增加就業崗位。對中小企業吸納困難人員就業、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基本醫療保險補貼、失業保險補貼。
二、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1、全面落實支持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業信貸考核體系,提高小企業貸款呆賬核銷效率,建立完善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鼓勵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金融機構發放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給予適度補助,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損失給予適度風險補償。
2、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都要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完善中小企業授信業務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的規模和比重。
3、進壹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加快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中小企業上市育成機制,擴大中小企業上市規模,增加直接融資。完善創業投資和融資租賃政策,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融資租賃企業。
4、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設立包括中央、地方財政出資和企業聯合組建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各級財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綜合運用資本註入、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
5、發揮信用信息服務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征集機制和評價體系,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信用等級。完善個人和企業征信系統,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詢服務。
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力度
1、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逐步擴大中央財政預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開拓市場、擴大就業,以及改善對中小企業的公***服務。
2、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國家運用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具體政策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3、進壹步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凡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均壹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頓涉及中小企業的收費,重點是行政許可和強制準入的中介服務收費、具有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收費,能免則免,能減則減,能緩則緩。
四、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
1、支持中小企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產品質量。支持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發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和設備,研制適銷對路的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
2、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按照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要求,支持中小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技術改造。
3、推進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促進重點節能減排技術和高效節能環保產品、設備在中小企業的推廣應用。按照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鼓勵中小企業間資源循環利用。鼓勵專業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設備租賃等服務。
4、提高企業協作配套水平。鼓勵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合作,建立穩定的供應、生產、銷售等協作關系。
5、引導中小企業集聚發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用地集約、生態環保的原則,支持培育壹批重點示範產業集群。加強產業集群環境建設,改善產業集聚條件,完善服務功能,壯大龍頭骨幹企業,延長產業鏈,提高專業化協作水平。
6、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鼓勵支持中小企業在科技研發、工業設計、技術咨詢、信息服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領域發展。積極促進中小企業在軟件開發、服務外包、網絡動漫、廣告創意、電子商務等新興領域拓展,擴大就業渠道,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擴展資料
36號文件提出了進壹步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1、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法律體系;
2、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3、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
4、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
5、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6、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服務;
7、引導中小企業加強管理;
8、加強中小企業工作的組織領導等八個方面,
其中:如對困難中小企業的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費率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10年底;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金融機構采取的壹些體制、機制改革措施;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2010年減半征收所得稅;在中央預算內技術改造專項投資中和地方政府安排的專項資金中,支持中小企業技術改造;
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定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等,是首次提出或著重強調的政策點。
百度百科——國務院關於進壹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