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
(1)中小企業的概述:指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人員規模、經營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包括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2)小微企業的概述: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
2、作用不同:
(1)中小企業的作用:中小型企業在滿足顧客對某些產品的少量需求或特殊需求方面,能夠發揮獨特的作用;中小型企業對於勞動技能和素質的要求不像大型企業那樣嚴格,因此能吸收大量勞動力;競爭的壓力促使中小型企業開發具有競爭力的產品,占領各種市場縫隙,從而使不少中小型企業成為新技術開發的重要來源;
(2)小微企業的作用:小微企業是實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載體,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註冊公司的流程主要有以下:
1、企業核名。在核名之前要準備好三五個名字,以免核名的時候準備的名字跟別人的重復;
2、提交相關資料。開業資料主要分為,房產租賃合同,房產證復印件,房產信息單,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指定委托人,名稱核準信息單;
3、領取營業執照。核名通過,資料審核通過之後就可以領取營業執照;
4、公司備案刻章。需到公安局指定的定點刻章單位攜帶營業執照原件服務;
5、銀行開戶。攜帶公章、法人章、財務章、營業執照正本前去銀行開設公司基本賬戶;
6、稅種核定。在納稅申報時需要核定稅種,確定好納稅人類型,是壹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
7、社保開戶。開戶後就可以正常繳納五險壹金。
綜上所述,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壹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壹)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