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北京公積金貸款對借款人的要求:
借款人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和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壹:
1、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 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2、申請人所在單位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但本人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 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含)以上;
3、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