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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籌股權怎麽分配

眾籌股權的分配方案如下:眾籌股權的發起人員能夠享有股權25%的股份,其他的股份則需要企業對外出售,每壹個人都可以自由的

認購股份數額。股權眾籌成功之後,會向參與眾籌的投資人出具出資證明,出資的投資人就是該企業的股東,但股東的數量不能超過200人,另外,股權的發起人無需出資50%以上也可管理公司。

眾籌股權的運營模式

1、在互聯網上,通過出售憑證與股權捆綁的方式來集資,這種模式叫做憑證式眾籌,這種模式下的出資人無法成為股東,只能獲得與創業企業項目股權掛鉤的憑證

2、在互聯網上,通過熟人的介紹來獲得創業資金,這種模式叫做會籍式眾籌,出資人會直接成為企業的股東

3、在互聯網上,出資人帶有目的的尋找需要資金幫助的企業,付出壹定的資金並且要求有所回報,這種模式叫做天使式眾籌,該模式與天使投資或VC模式十分相近。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只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裏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余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壹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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