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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科技型企業標準及管理實施細則》中,科技型企業應具備哪些條件?

1.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註冊登記壹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符合國家政策的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活動,資產和知識產權清晰,會計核算健全,R & amp;d .收集支出的規範。

2.有壹定數量的R &;人員和研發;d支出,包括:

R & ampd大、中型企業當年;D人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3%,R & amp;d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1%。

小企業研究與發展。D人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5%,R & amp;d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2%以上。

微型企業研發;d員工占員工總數的比例≥10%,r & amp;d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3%以上。

企業分類按照《大中小企業統計分類法》(字[2011]75號)執行。

3.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並購等方式取得的具有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有1項。,即在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中起核心作用。科技成果主要包括高新技術產品、重大新產品和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局、新藥、新醫療器械、農業機械、動植物新品種、專利等。紅巖計劃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在重慶設立的企業,不具備上述條件,通過工商登記後可直接申報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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