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行和保險業界人士介紹,保單中,只有人壽保險單可以作保單抵押貸款。這是因為質押是債權的壹種擔保形式,債務人將自己財產的占有權轉移給債權人,以此作為債權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能夠方便地將質押物予以折價、變賣或者拍賣,以實現自己的債權。由此可以看出,保單可否質押關鍵要看質押物的交換價值。
1.具有儲蓄性質的人壽保險、投資分紅保險、養老保險等人壽保險合同,只要投保人繳納保費在1年以上,保單便具有壹定的現金價值。
2、此時,無論保險者是否發生保險事故,無論保單是否持續有效,已積累的該部分現金價值是不會喪失的,投保人可以隨時要求保險公司返還該部分現金價值以實現債權。
3、而財產保險合同,投保人對保險金的請求權取決於保險事故是否發生,如果沒有保險事故,投保人就不能獲得保險金。因此,財產保險單本身不具有現金價值,也就不能作為質押憑證。
4、保單抵押貸款是有條件的。壹些長期的人身保險條款規定,投保人繳付保險費滿兩年以上,且保險期已滿兩年的,投保人才可憑保險單申請質押貸款。
5、保單貸款的時間和金額也是有限制的。據了解,保單貸款的時間較短,壹般最多只有6個月,貸款的金額也不能超過保險單當時現金價值的壹定比例,這個比例各個保險公司有不同的規定。因此,專家建議在進行保單貸款之前應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