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5個以上的公司名稱供工商局核實;
2.刻字廠刻字分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在銀行開設驗資賬戶,存入投資款;
3.在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4.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5.到國家稅務總局註冊處辦理國稅證;
6.去地稅局辦理地稅證;
7.在驗資賬戶開戶銀行或其他銀行開立公司基本存款賬戶;
8.公司會計去國稅局辦理公司備案和稅務申報。
設立子公司,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
3.表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任命、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4.公司住所證明;
5.其他信息。
綜上所述,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