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當事人應當持相關材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3.正式發布合同備案表。備案機構應當對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5日內,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施工招標的基本情況,包括施工招標範圍、施工招標方式、資格審查、評標過程以及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和理由等
(2)相關文件資料,包括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登記表、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有標底的,應附標底)、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委托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還應當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委托合同。
依照本辦法規定已經提交前款第二項文件和材料的,不再重復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