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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兩年遼寧省政府出臺哪70條扶持政策幫助就業?

今後,大學畢業生在從事家教工作時,政府為其繳納社保統籌部分。也就是說,這部分大學生也將有“養老”和“醫保”。3月25日,沈陽市政府出臺了“關於穩定就業局勢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大學生、企業、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等人群就業、創業均制定了壹系列優惠政策,力爭將沈陽市2009年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2%以內。

2009年內,沈陽將對從事家教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由財政部門為其承擔養老、醫療保險統籌部分。新政策中鼓勵個人自主創業的內容占比重最大,不僅擴大享受政策的範圍,還為創業者無償提供創業場所,降低小額擔保貸款門檻。延長典當融資綜合費用補貼期限,對於通過典當融資到期償還有困難的創業企業,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批準後,典當綜合費用補貼期限可以在半年基礎上延期壹年。

“4050”大齡靈活就業人員已經享受社保補貼滿三年的,今年可以繼續享受壹年社保補貼。市區兩級政府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困難群體就業的工作期限由三年延長到四年,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待遇不變。

同時,為減輕企業負擔,階段性地降低四項社會保險費率、允許困難企業在壹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此外,對企業吸收大學生、殘疾人等就業困難群體將得到壹定程度的稅費減免等待遇。

沈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表示,公布的政策大部分已經開始實施,還有壹些新政省政府將制定具體細則和辦理流程等等,目前細則已起草完畢,將很快公布。《實施意見》內容涉及就業、創業、公***普惠服務、困難群體援助等結合沈陽實際的政策,***計57條。其中,“補貼”在57條政策中的有28條,占49%。“免”有16條,占28%。

新政解讀(部分)

針對大學生

當家教,政府給社保補貼

政策壹:城市面向社區,農村集中在鄉和鄉以下,優先安排登記失業的城鄉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

解讀:每人每月享受不低於1000元的薪酬或生活補貼,並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政策二:實施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管理的見習計劃,選擇300戶企業作為見習基地。見習期間發放見習補貼。

解讀:對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費用,實行所得稅稅前列支,不計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

政策三:對到農村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工作滿兩年以上的,其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負擔。工作滿4年,其學費由政府壹次性返還。

解讀:為困難大學生解決實際經濟問題。

政策四:對從事家教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由財政部門給予其養老、醫療保險統籌部分的社保補貼。政策執行期限為2009年內。

解讀:這條政策不單只對應屆畢業生,往屆也在政策享受範圍內。

政策五:將高校畢業生技能培訓納入市普惠制就業培訓範圍,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政策執行期限為2009年內。

解讀:大學生“無技術”的困惑將以此得到解決。

政策六:沈陽市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

解讀:企業與大學生雙方受益。

政策七:對各類用人單位吸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吸納人數給予壹次性社會保險補貼。執行期為2009年內。

解讀:勞動合同到期時由用人單位領取補貼,補貼標準為企業實際繳納數額的50%。

政策八:到市邊遠鄉鎮基層工作,各受援地有空編的事業單位,優先招聘上述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

解讀:如高校畢業生到新民、遼中、法庫、康平鄉鎮基層工作的,另外可享受就業人員社保政策。

政策九:市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對邊遠地區工作兩年以上的畢業生,筆試加分,同等條件的優先聘用。

政策十: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

解讀:這兩條政策都是“重申”,今年繼續執行。

針對普惠制

擴範圍,培訓有“全日制”

政策壹:擴大普惠制就業培訓範圍。凡符合條件的城鄉所有勞動者,均可納入全省普惠制就業培訓範疇。

解讀:基本上將普惠制培訓範圍擴大到極限。

政策二:針對不同就業人群的特點,開展個性化、互動性及提升實際操作能力的分類技能培訓。

解讀:采取的培訓形式有全日制、半日制、夜校制等,靈活多樣。

政策三:創業培訓實行統壹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培訓總學時不低於200學時。提高創業培訓補貼標準。

解讀:由過去主要的初級培訓,例如理發、插花等內容,根據市場要求提高了培訓層次。

政策四:開展殘疾人個性化就業培訓,對超出普惠制培訓規定課時所需的培訓經費給予專項培訓補貼。

解讀:這是沈陽獨有的政策之壹。主要為殘疾人更好地就業。

政策五:凡沈陽戶籍的復轉軍人可持相關證件免費學技能,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由財政給予壹次性學費補貼。

解讀:對農村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未能繼續升學的人員,政策組織其免費參加6至12個月的勞動預備制培訓。

政策六:政府出資購買的培訓要服務於沈陽經濟區發展戰略,要與本地區產業基地和工業園區建設等內容相銜接。

解讀:這條政策主要是執行省裏確定培訓專業目錄,沈陽將根據自身需要選取。

針對自主創業

想創業即可享待遇

政策壹:擴大扶持初始型自主創業的範圍。凡具有沈陽市戶籍的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科技人員、復轉軍人(含隨軍家屬)、新生勞動力(未繼續升學的初、中等學歷的人員)、困難群體(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鄉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殘疾人和農村勞動力,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行業內,創辦企業實體或領取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從事初始型自主創業活動的,均為扶持的對象,可享受鼓勵創業的扶持政策。

解讀:擴大扶持創業範圍後,想創業者都能享受到相應的優惠政策。

政策二: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房、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經營場所。

解讀:節省了租房經費。

政策三:擴大就業融資渠道。降低小額擔保貸款門檻、將小額貸款反擔保範圍擴大到有穩定收入的人員。

解讀:兩條政策都是對創業的優待。凡是個人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每人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大學生和科技人員在高新技術領域實現自由創業的,每人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政策四:延長典當融資綜合費用補貼期限。

解讀:這是對去年政策的延續,今年將對通過典當融資且到期償還當金確有困難的創業企業,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批準後,其典當綜合費用補貼期限可在半年基礎上延期1年。

政策五:進壹步提高營業稅起征點,將營業稅按月繳稅的起征點由月營業額2000元提高到5000元。

解讀:降低了稅收門檻,收入會更可觀。

政策六:對持《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各項稅費。

解讀:對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減征50%個人所得稅。

政策七: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復轉軍人,以及畢業3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2年內,免交有關省政府及省財政、物價部門批準設立的登記類、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解讀:個體經營不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等。

政策八:創業者初次領取工商執照,依法納稅,並依法繳納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創業1年後(以工商註冊時間為準),對其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統籌部分,憑其繳費證明,又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給予養老、醫療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為2009年內。

解讀:此條規定針對從事省政府規定的25個微利項目和沈陽市新增5個微利項目者。

政策九:降低創業成本。支持初始型自主創業,降低收費標準,實行陽光收費。

解讀:以上都是對創業者稅費減免政策,最實際地解決創業資金難的問題。

政策十:啟動高校大學生創業引導計劃。通過兩到三年時間,孵化大學生創業企業1000個。

解讀:用3年時間,逐步實行高校就業創業指導教師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市財政給予師資培訓專項支持。

政策十壹:對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初期(2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部分稅費;對該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4800元定額依次扣減其相應稅費。

解讀:主要是解決大學生自主創業問題。

政策十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並辦理營業執照的失業人員,可將其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壹次性發放給本人,作為其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扶持資金。政策執行期限為2009年內。

解讀:鼓勵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選擇自主創業。

政策十三:對扶持對象初始創業,從事家庭手工業、種植業、養殖業等微利項目,發《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證書》。

解讀:扶持小型創業項目。

針對困難群體

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限延長

政策壹:延長“4050”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期限。

解讀:“4050”大齡靈活就業人員已享受社保補貼滿3年的(到2007年底距退休年齡5年內除外),繼續享受1年社保補貼。此政策將有7萬多名“4050”受益。

政策二:延長就業困難群體在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限。

解讀: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困難群體就業的工作期限由3年延至4年,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待遇不變。

政策三: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壹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解讀:對困難家庭畢業生予以扶持。

政策四:市城鎮零就業家庭、低保和低保邊緣戶等困難家庭子女參加職高、技校、中專和高職院學習可享受減免學費的政策,擴大到殘疾人和軍烈屬家庭子女。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700元的殘疾人和軍烈屬家庭,其子女參加職高、技校、中專和高職院學習的,可享受減免費學習政策。

解讀:兩條政策援助困難家庭子女。

政策五:企業吸納零就業家庭、低保和低保邊緣戶、殘疾人和軍烈屬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對企業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部分,由財政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為2009年內。

解讀:鼓勵企業吸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

針對農民工

失業農民工可申請生活補助

政策壹:對市行政區域內企業吸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對企業承擔的養老和失業保險部分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為2009年內。

解讀:鼓勵企業吸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政策二:為失業農民工發放生活補助。

解讀:政策明確用人單位對在沈陽實現穩定就業半年以上並失去工作的農民工,辦理失業手續,並在當地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政策三:將返鄉農民工就業援助範圍,由公***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服務。

解讀:讓農民工也有壹技之長。

政策四:將返鄉農民工納入創業政策扶持範圍,對有創業願望的返鄉農民工提供免費創業培訓和政策、場地支持,重點加大對返鄉創業農民工小額擔保貸款支持。

解讀: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

政策五:對民辦職業介紹機構、勞務中介公司和未納入財政補貼的公***就業服務機構及對有境外輸出資質的外派勞務機構,每組織輸出壹名城鄉勞動者到埠外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享受100元至200元勞務輸出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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