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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漣水人保財產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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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蘇省淮安市,壹個美麗的歷史文化名城,與揚州等為淮揚菜的發源地,最近卻流傳著壹位狀告國家部門歷經坎坷的平民,他叫徐從東,1968年生,壹個土生土長的淮安人。卻因為2010年的壹場政府征地弄虛作假賠償不公事件,在沒有請律師的情況下,熟讀法律的他走上無數次上訪給自己維權的道路,期間,無數次上訪上告,面對官官相護,面對恐嚇,他絲毫沒有退縮,經歷大大小小幾十場的官司,也不曾懼過,他在用法律事實說話,那麽,到底在徐從東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麽,讓這位漢子如鋼鐵壹樣堅硬,今天讓我們走近徐從東,了解壹下案件詳情。

據徐從東說,2010年四月份江蘇淮安政府征收地,征收了徐從東的1畝2分地的安置房,據他說;全村***征收了69.04畝,可政府當時隱瞞只登記上報了15.04畝地,弄虛作假賠償不公,多次找政府理論,未果。?

2012年9月份,上訪?人徐從東上訪時,被非法關押私設黑監獄被電型逼供所寫筆錄,(1)徐從東強奸幼女,(2)徐從東手機號13401832998裏面的短信被他們復制內容制造假象,被非法逼供由漣水縣經濟技術開發區壹位領導寫好,逼迫徐從東抄寫做筆錄。(3)逼迫徐從東取保後審書面材料有村支書濮亮豐做擔保,?下面是徐從東的行政訴訟書。?

行政訴訟書?

原告:徐從東,男,漢,住,江蘇省漣水縣經濟開發區陶碼居委會溝北組27號。電話:13401832998。?

被告:江蘇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李學勇,職務:省長。?

住址:江蘇省南京市北京西路68號。?

訴訟請求:?

撤銷"江蘇省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書[2015]蘇行復不字第46號.依法履行法律職責重新給予蘇政地[2010]6216號.作出撤銷決定.?

請求新聞媒體,攝像現場采訪庭審實況.?

事實與理由:?

原告,在2012年9月28日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要求撤銷,《關於批準漣水貝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2010年第4批次(10掛)建設用地的通知蘇政地[2010]6216號文件.於2012年12月19日正式受理,於2013年1月份,江蘇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受理通知書,[2013]蘇行復第8號,(原件被家屬燒毀),2013年1月24日,江蘇省法制辦:楊子為處長、李宇;省國土廳:高揚:來到漣水查看征地現場,並且開了聽證會.聽證會上李宇面交江蘇省國土資源廳行政復議說明書。蘇國土資函[2010]890號,等相關材料並當場拿出原告申請撤銷違法用地新漣中與五改三安置小區現場照片和漣水縣朱碼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局部)給我指出此文件,塗改偽造,2011掛鉤-4-3,塗改偽造為2010掛鉤-1-3原告在確認地塊上並且簽上原告人的名子.?

請求找個專業律師看看裏面問題.在聽證會上,李宇處長告訴我按照法定期限內在2013年2月26日前給答復,由於春節放假,李宇處長問原告說:"由於壹春節放假在法定期限內不能己書面答復,需要延期可以嗎",原告回答說:"可以只要給延期通知書就行".?

2013年1月3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決定延期通知書[2013]蘇行復第8號,妳不復省政府作出的《關於批準漣水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2010第4批次(10掛)建設用地的通知》蘇政地[2010]6216號,於2012年12月19日向本機關提出復議申請.現因情況復雜,不能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壹條的規定,行政復議決定延期至2013年3月18日前作出.?

據原告徐從東說2013年3月2日在中鐵四局有限公司南京江東中路改造工程指揮部第壹經理部,淮安金錦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林兵工地上班,下午1點多正在幹活時,被漣水縣經濟開發區紀檢書記張洪兵、派出所指導員、計生辦高站長(女)陶碼居委會村書記濮亮豐、金傳林,等多人將原告用非法強制暴力手斷,將原告押上封閉商務車上.押回漣水縣關押在原漣水壹中斜對面城南《桃李苑賓館》二樓(下車時不知誰叫給原告工作服脫下來將頭抱住不讓看到關押在什麽地方).下車時有抱住原告腰,有人用衣服將頭抱,有人抓住膀子前拖後推七手八腳,將原告推到2樓關押在房向內將原告身上手機,錢物全部搜清,並逼迫原告將鞋子脫掉,強行給褲帶收走,體罰面朝墻,腳尖、膝蓋、胸口、頭靠墻有不靠墻就用棍子敲原告,己經違反法律法規濫用職權、超越職權行使範圍.?

每天有四個固定人員看押原告,看押人員有原村長現是會計何傳海、組長金傳林、派出所馮幹士、劉幹士,每天村書記濮亮豐上下惡意竄通.對原告威協、誘感欺騙逼迫原告撤回蘇行復?[2013]8號文件,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江蘇省人民政府:本人於2012年9月28日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要求撤銷蘇政地第[2010]6216號文件,現申請問題己協調解決好,本人自願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上2013年3月3日?

原告簽字。不同意簽字不會放過原告.濮亮豐說:"這次妳不簽字是不會放過妳的,妳還記得第壹次在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6日那次關押嗎,這次比那次還要加重罰法.為了自己的生命,在萬般無奈情況下只好同意簽名."?

他們惡意竄通用非法手斷,來取證掩蓋違法事實真相,.3月5日原告在限制人身自由情況下由村書記濮亮豐,惡重竄通、暗箱操作,電話和省法制辦李宇處長竄通好按排接電話,在接電話同時周圍多人舉起拳頭對準原告頭部,由濮亮豐書記拿著原告手機回答李宇處長問題.李宇處長告訴原告多次電話聯系原告無法接通用02583396437(從2013年3月4日10時52分到03月04月16時48分呼您個次).在同月第二天用同號碼在5日08時35分在次來電無法接通.這是他們暗箱操作時工作失誤由於安排時間差是個漏洞,失去關聯性的問題.?

李處長在電話裏告訴原告行政復議法只有壹次機會沒有二次機會請妳深重考慮.我在多人舉起拳頭對著原告頭部,原告只有回答李處長的問題,萬般無奈情況下原告只有回答請李宇處長妳原告考慮壹下明天回答?

.3月5月晚,來壹個五大三粗漢子,自稱是漣水經濟開發區徐亮人稱大狼狗是個黑白通,孔嚇威脅必須將蘇行蘇[2013]8號文件撤回,不撤回將組織他們兄弟每天跟蹤原告,可以用車子制追交通事故來威時原告,原告只有答應他的要求,為了原告生命安全,徐亮走後,村會記何傳海寫好壹份第二天回答李宇處長問題《李處長妳有,我是漣水徐從東關於我申請撤銷行政復議壹事,現己解決好感謝領導關懷,我現在在漣水做工苦錢.電話:02583396437.3月6日有濮亮豐書記暗箱操作情況下,在場人員有金傳林、何傳海,濮亮豐、計生辦高站長(女),在接電話前他們逼迫原告按照何傳海寫好的回答否則就將原告為死.他們安排好由濮亮豐書記拿著原告手機對準原告接聽電話,其於看押人是舉起拳頭對準原告頭部,為了生命安全只好按照他們寫好回答問題。和省法制辦李宇處長通話結後.紀檢書記張洪兵打電話問濮亮書同意撤回,"張洪兵在電話裏講只要撤回就好".請問國家機關領導人被非法綁架,非法拘禁,威嚇逼迫,誘惑欺騙簽了撤回蘇行復[2013]8號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此次簽定為無效合同.3月8日由看押人員將原將押到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由村書記濮亮豐按排何傳海為原告買了壹套外衣,壹套內衣.濮亮豐叫原告打二萬元收條.後被妻子王士珍領取.3月14日以個旅遊名義將原告押到外省西安,,?

身無分文,手機搜走,前後4人看押形影不離,控制人身自由.3月17日從西安回漣水,

18日中午看押釋放末給任何書面材料是什罪名關押.?

於2013年3月12日江蘇省人民政作出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2013]蘇行復8號.?

.在2014年12月30日用全球郵政特快專遞1004497809513.申請查閱信息公開.在2013年3月2日至18日在被關押期間,非法拘禁,逼迫威脅,引誘欺騙手斷,惡意竄通情況下,於3月6日村書記濮亮幹在事先印好撤目申請簽名,貴辦對此行政復議答復書,調解書,現場照片,聽證會記錄等錄音,錄相在法定期內答復,江蘇省法制辦.?

貴單位在2015年1月12日回復不適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

2015年1月31日,原告用國內掛號信函郵件編號XA77085993032向省法制辦:申請查閱案件卷宗.2月11日原告到省政府案件保管處拿到各部門答辯狀.?

閱讀後發現答辯狀很多偽造弄虛作假欺下瞞上.2013年3月3日撒回行政復議申請書上.不知誰將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書寫煩轉李宇處長收,在上面用鉛筆記錄:《2013年3月5日申請人來電確認撤回申請情況,但其言語中猶豫不決》.?

2013年3月6日漣水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偽造法律文書欺騙省法制辦辦案人員,甲方:江蘇漣水縣經濟開發區管會.乙方:徐從東,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問題進行認真的審核,在充分考慮乙方利益的基礎上,考慮到乙方家庭生活十分困難等諸處因素,經雙方同意,甲方壹次性給予乙方二萬元經濟補償.

同時,乙方自願撤回對省政府用地批文[2010]6216號提起的行政復議

甲方:江蘇省漣水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喬雲德.乙方:徐從東.原告在3月6日被非法拘禁關押在漣水縣城南桃李苑賓館.內未見到喬雲德,更沒有在2013年3月6日上簽名.地方政府是移花接木掐害原告.?

2013年1月4日淮安市人民政府說明書多處文件塗改偽造前後不相符如下.?

壹.《關於批準漣水縣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2010年第4批次(10掛)建設用地的通知》(蘇政地[2010]6216號)報批.?

關於漣水縣2010年度城鄉增減掛實施規劃的批復。建設擬征(占)地土地權屬情況匯總表,條碼3208261101123,項目名稱:漣水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構項目建新區2011第1批次(10掛)建設用地,塗改為2010第4批次(10掛),土地權利人陶碼居委會,權屬性質集體,土地證號:漣集有(2009)第00708號,土地總面積211.4466公頃,其中耕地132.1467公頃擬征(占)地1.0226公頃(15.40畝),其中耕地0.9503公頃.虛假瞞報欺下騙上,實際用地為69.04畝,瞞報53.64畝.?

漣水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構項目建新區2011第1批次(10掛)塗改為2010第4批次,建設用地土地分類面積匯總表,條碼:3208261101123。江蘇省漣水縣經濟開發區陶碼居會,農用地總面積10226平方米,耕地總面積9503平方米,灌溉水田,9503平方米,其它農用地763平方米,合計10226平方米,弄虛作假,欺下瞞上,實際用地,農用地46028.9680平方米,灌溉水田37895.2280平方米。?

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條碼:3208261101123。申請用地單位:漣水縣人民政府.建設用地項目名稱:漣水縣城鄉建設用地掛構項目建新區2010第4批次(10掛)建設用地2010掛構-4-10地塊為2.4643公頃,與漣水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構項目建新區2011第1批次(10掛)建設用地土地分類面積匯總表:條碼:3208261101123,被征用地單位,江蘇漣水經濟開發區陶碼居委會表上反映1.0226公頃(15.04畝)同壹條碼二者不壹誤差1.4417公頃.於實際征收土地4.6027公頃(69.04)畝.?

二《關於批準漣水縣城鄉建設用地增狀掛鉤項目建新區2010年第4批次(10掛)建設用地的通知》(蘇政地[2010]6126號)的組織實施情況.?

1.陶碼居委會集體土地1.0266公頃用於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安置區建設.該集體土地所有者陶碼村溝北組,地類為農用地(其中耕地0.9503公頃、其他農用地0.0763公頃).實用土地面積為4.6027公頃.用於城鄉建設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安置區建設,該集體土地所有者為陶碼村溝北組,弄虛作假,欺下瞞上,少報多征土地53.641畝,涉及該組農戶承包責任田9戶.實際占用農民土地42戶,參照淮安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標準對承包土地農戶進行貨幣補償,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和國國土資源部》《中華人民***和國人力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和國監察部》15號令.第十三條(二)末按現定落實社會保障費用不得批準.?

根據:2012年12月30日江蘇省國土資源廳行政復議說明書.?

二,有關建設用地審查法律依據目錄.?

1.違反《中華人民***和國土地法》;?

2.違反《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3違反《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

4.違反《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

5.違反《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

綜上所述,省政府作出《關於批準漣水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新區2010年第4批次(10掛)建設用地的通知》的行為,違法事實清楚,違法事實依據充足,程序全部違法.?

根據違法無效的基本行政法原理,“蘇政地[2010]6216號”文件應該被撤銷,將申請人土地歸還給申請人,並賠償申請人的各項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現向貴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貴院支持.?

據徐從東說他多次依法狀告這些違法的部門,多次判決書下來,可是判決書很讓他不服,明明這些部門知法犯法,沒有公文的情況下,違法強征,阻止他上訪,還綁架他進行恐嚇,弄虛作假,為什麽面對這些鐵證如山的證據,官官相護,法院都不治他們的罪,都不能還給自己壹個公道,中國的法律在哪裏?還說什麽依法治國?難道就是這樣依法治國的嗎??

最後徐從東表示:盡管官官相護,官司十有九輸,他還會壹直打下去,既然中國是個依法治國的國家,他倒要看看這些官員是如何執法的,他要壹層層揭開黑暗的面紗,把中國的法律翻出來!不能讓國法毀在壹些只手遮天的腐敗分子手上。?

因為地方幹部違法亂紀,久拖不決,使受害個體工商戶無法運轉,已經停業多年,導致家庭破裂,妻離子散,生活無著落,損失慘重!?

在打這場官司的時候,他心裏始終有四個概念,壹,法院必須承認政府違規,二,公開向自己道歉,三,盡快給那些群眾合理的補償,四,賠償自己個人的損失。?

不管這場官司有多難打,為了尊嚴,他都會繼續打下去,也期待國家能還給自己和廣大受害的百姓壹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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