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訴訟會影響個人信用報告。1.個人信用報告的信息來源。個人信用報告的數據來源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渠道:
貸款機構(銀行、信用社、小貸公司、網貸機構等。)記錄公民個人還貸表現。公用事業適用於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電信等。
法院,記錄涉及訴訟的公民個人的信息,包括法院判決的記錄;
政府部門、稅務機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欠稅記錄、住房公積金繳存記錄。
個人信用報告中的被訴信息
壹般情況下,公民個人對經濟合同糾紛和權利義務不能達成壹致時,會向當地法院起訴作為最終解決辦法。判決後,法院會向原、被告發出判決書,有的地方會上傳到個人征信系統,有的地方不會在網上上傳,但大部分會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企業搜索、啟信寶等)等網站記錄並公開。).銀行貸款審查員會在貸款調查階段檢查這些網站。換句話說,如果壹個人被起訴,無論是否在個人征信系統中有記錄,銀行都會很容易知道這個時候申請貸款的可能性很小。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壹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能力履行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第二條被執行人有本規定第壹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列入無信托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抗拒執行,或者情節嚴重或者有多次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壹年至三年。
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積極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壹條第(壹)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壹)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
(二)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
(三)被執行人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不屬於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其他情形。
衍生問題:
如何在網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1,360搜索中國銀行征信中心,點擊進入官網。
2.在官網找到壹個個人征信服務平臺,點擊進入。
3.立即找到開始按鈕,點擊進入登錄頁面。輸入帳戶密碼,然後單擊登錄。如果您是新用戶,請先註冊,然後使用網站查詢。
4.登錄後,請在左側的征信申請信息中申請,第二天登錄系統查詢征信。可選擇的信用信息包括:信用信息提示、信息匯總、信息報告。
5.選擇個人信息提示,獲取個人信用信息提示的基本信息。可以看到沒有逾期和貸款記錄,也沒有透支記錄。
6.選擇個人信息摘要以獲取反饋結果。
7.妳可以通過選擇個人信用報告來獲得妳的所有信用信息。包括銀行卡、信用卡、限額範圍和使用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