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桿管理通常分為四種類型。
第壹,內部對標。許多大公司的不同部門都有類似的職能。通過比較這些部門,有助於找出內部業務的操作標準。這是最簡單的標桿管理。它的優點是分享的信息量大,內部的知識可以馬上使用,但同時也容易關閉,忽略其他公司的信息。
第二,競爭標桿。對於企業來說,最明顯的目標就是直接競爭對手,因為他們有相似的產品和市場。妳可以看到與競爭對手對標的結果,但缺點是競爭對手普遍不願意透露最好案例的信息。
第三,行業或功能對標。也就是說,公司以同行業但不在同壹個市場的公司為基準。這種對標的好處是很容易找到願意分享信息的對標對象,因為他們不是直接的競爭對手。但是現在很多大公司受不了太多這樣的信息交換請求,開始收費。
第四,與不相關的公司對標某個工序,即通用或程序性對標。相比較而言,這種方法最難實現。至於公司選擇對標方式,是由對標內容決定的。
標桿管理由美國施樂公司於1979年首創,在現代西方發達國家被認為是支持企業持續改進並獲得競爭優勢的最重要的管理方法之壹。西方管理學者將標桿管理與企業再造、戰略聯盟並列為20世紀90年代三大管理方法。
標桿管理起源於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公司。繼歐美流行之後,亞太也發展迅速。不僅是公司,醫院、政府和大學也開始發現標桿管理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