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關於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中的新規定。為進壹步增強政府采購的透明度,“推進開標活動向社會公開,在保證正常開標秩序的前提下,允許除投標人及其代表以外的其他人員旁聽開標活動。”
這條規定是什麽意思?供應商如何看待這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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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可以互相學習。
對於沒有參與投標的企業,也可以進入開標現場觀察開標活動新規。供應商紛紛對新規贊不絕口,認為政府采購的透明度越來越高。但與此同時,壹些供應商也有壹些顧慮,擔心“開標現場會唱投標供應商的開標名單,所以價格和優惠幅度是否透露。”其實我是怕競爭對手知道自己的價格。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壹條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當眾拆封投標文件,宣布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以及招標文件中要求宣布的其他內容。
政府采購行業資深專家認為,供應商不必擔心。事實上,政府采購的各個方面越開放,對供應商越有利。開標不是商業秘密,泄露的價格信息不存在。因為中標結果也會向社會公布,包括中標人名稱、中標金額、主中標人名稱、規格、數量、單價、服務要求等。
當然,也有供應商從“其他人可以觀察開標活動”中嗅到了商機。A公司作為新企業,很少參與政府采購,對記者表示,“這個消息對我來說很重要。我會多關註壹下最近的汽車項目,觀察壹下,了解整個開標過程,看看其他廠家的報價,關註壹下競爭對手的投標產品和報價,為以後公司參與政府采購項目做參考。”
2
觀察員可以當場提出質疑嗎?
非投標人可以旁聽開標活動,那麽可以在開標現場提出質疑嗎?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投標人代表對開標過程和開標記錄有疑問,認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關工作人員需要回避的,應當當場提出詢問或者申請回避。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處理投標人代表提出的詢價或回避申請。
政府采購專家回答,投標人可以在開標現場提出質疑,但旁聽人員不能,不能對開標過程進行提問或質疑。
《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條規定,供應商認為其權益受到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交易結果損害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書面質疑,也就是說,提出質疑的前提是供應商認為其權益受到損害。但旁聽者的權益並未受到損害,因此不存在提出質疑的前提。
三
觀察行為要規範
“允許除投標人及其代表以外的其他人員旁聽開標活動”的規定發布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發布其他人員旁聽開標活動的相關規定。畢竟開標現場是嚴肅的。比如觀察員必須註冊;觀察員註意的事項;觀察員不能在開標現場提出質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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