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經信委(市中小企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牽頭組織推動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統籌協調通訊樞紐建設和營運。
(三)負責全市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信息化應急管理,監督、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工業重要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工作;承擔市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工作,指導、協調全市軍工科研和生產;對全市民用飛機、民用航天、核電等軍工主導民品實施行業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四)牽頭組織推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電子信息、航天航空等高技術產業,機械汽車、石化等先進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及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等重點產業的發展。
(五)研究提出對全市各種經濟成分的工業企業實施宏觀管理的意見,規範企業行為準則;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六)擬訂發展大型企業和規模企業培育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工業重大產業化項目推進工作。
(七)負責擬訂全市工業和工業集中發展區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集中發展區建設和管理;負責工業用地的配置。
(八)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指導區(市)縣工業企業加強擔保體系建設。
(九)負責全市能源(含電力、成品油、天然氣、蒸汽、煤炭)的行業管理。
(十)制定工業高技術產業、戰略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工業產業,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
(十壹)牽頭組織實施全市節能降耗工作,組織開展工業節能減排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落後產能淘汰與改造,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推廣應用。
(十二)制定鼓勵企業開展管理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統籌推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制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通信網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黨政專用通信、救災應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絡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享。
(十四)牽頭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負責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幹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六)負責工業、信息產業(含軟件業、集成電路設計業)研發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七)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