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在網頁上搜索“提升學歷”,找到了“尚諾教育”(北京尚諾天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網站。公司網站有成人繼續教育的介紹。據說公司可以幫忙招生,提供學習資料。後來去了位於北京朝陽區朝外SOHO A座的尚諾教育,交了25000元報讀了國家開放大學和北京交通大學的大三、本科繼續教育。
幾個月後,趙翔不僅沒能實現上學的願望,還每月還貸款。
和趙翔有同樣情況的年輕人不在少數。2017以來,壹些以成人繼續教育為主的機構出現違約,讓很多維權學員因為“培訓貸”陷入“兩難”境地。
我交了學費,但沒有去上學。試卷上滿是錯別字。
趙翔記得在簽交費協議的時候,尚諾教育的老師承諾三年半內拿到這兩所學校的畢業證,並且在2018年底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Xuexin.com)上查到自己的高考信息。
但是截止到2018,趙翔並沒有在網上查到自己的學籍。尚諾教育老師回復說是“批次原因”,因為趙翔報名時間晚,要晚點才能查出來。
趙翔開始等待。其間,他收到了尚諾教育發來的“官方試卷”,讓他回答後寄回。試卷內容涉及人力資源、馬克思主義等課程。“內容挺多的,做了三天。”但卷子上有很多錯別字,這讓趙翔有壹種不好的預感:“正規大學怎麽會提供滿是錯別字的卷子呢?”這些內容都是尚諾教育自己打印的?"
到今年4月,尚諾教育的老師直接回復說沒有報名。這讓趙翔很生氣,提出退款,尚諾教育簽了退款協議,承諾今年5月7日前退款。
趙翔不是唯壹遭受同樣遭遇的人。去年6月,秦飛通過上諾教育報名參加了長春理工大學的專科和北交大的自考,但壹直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
去年8月,尚諾教育的壹位老師通過微信聯系到秦飛,要求她提供身份證原件,因為學院在註冊時要采集信息。過了半個多月才把身份證寄回來。今年年初,老師通知她帶上身份證,到北京市順義區現場采集指紋,為本科學校報名,但信息采集不成功。“現場的人說機器壞了,無法記錄指紋。”
“要去的地方是壹棟辦公樓。現場沒有北京交大的老師,只有尚諾教育的壹個老師。”今年3月,秦飛和家人來到尚諾教育位於大興區的辦公室(位於大興區亦莊經濟開發區榮昌東街5號龍盛大廈C座)。幾平米的小辦公室裏,擺著壹張長桌,幾個員工圍著桌子工作。
壹個老師說不報名可以退款,雙方簽了兩份協議。其中壹份《返還協議》承諾在4月22日前退還全部學費,還寫明“每自然日按總額的10%的利率支付乙方”。
另壹份“協議”上寫著,“退費本著雙方自願的原則。協議簽署後,任何壹方不得在公開場合、媒體、網絡平臺、雜誌媒體等信息場合談論該事件。壹旦發現,將被視為誹謗罪。”
然而,在指定的日期,秦飛仍然沒有收到退款。後來壹個姓尚的律師說退款推遲到5月底,這個說法也給了很多來申請退款的同學。
“培訓貸”要還錢
沈飛在訓練中跌跌撞撞已經不是第壹次了。去年,他和妻子分別報名了“博學教育”(博學北京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和尚諾教育,希望提高學歷。然而,今年春節過後,博學教育突然“冷清”了。目前,警方已立案調查。
兩家教育機構都為學生提供“分期貸款”的支付方式。報名博學教育時,沈飛通過“海米管家”App進行了分期付款。當時博學教育還讓他簽了壹份風險告知書,上面寫著“申請人不得以商品或服務質量不符合申請人與商戶之間的約定或商戶之間的其他糾紛為由拒絕還款。申請人承諾自願承擔因貸款逾期而產生的壹切後果。
還有壹些同學是通過圖書館分期等平臺借錢的。博學的教育“空樓”之後,留下的是壹群交了錢上學還得“還貸”的學生。
沈飛在央行查了自己的征信,發現上面顯示他向管家海米申請了貸款。我準備買房,需要銀行貸款。雖然不能上學,但還是要咬著牙交第壹筆學費。
有同學找到海米的管家,客服說自己也是受害者,由金融機構壹次性支付費用給這些教育機構。如果學生不定期還款,信貸風險就會出現。兩個月前,海米管家客服告訴博學教育的學生,可以暫緩還款,逾期還款產生的利息可以免除,但是本金還是要還的。
尚諾教育的學生發現,自己的壹小部分學費被轉給了壹個個人——尚諾教育的法人代表潘玉梅,剩下的大部分學費通過不同平臺分期支付。
趙翔向尚諾教育支付了65,438+00%的首付後,剩余的2萬多元學費在海米管家申請了分期貸款。“這個東西是包含在個人征信報告裏的,所以還不夠。”他仍然每月定期還貸。
海米管家是重慶愛海米科技有限公司的壹個平臺,成立於2065438+2007年8月。其股東為重慶海學易企業管理中心和上海姚蜜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除了博學和承諾,在媒體報道的消費者認為違約或有跑路嫌疑的教育機構中,還有“壹對壹學習”、“柯巖英語”等機構也通過海米管家的平臺為學生提供貸款。
沈飛曾經通過平臺問過海米管家的客服人員,為什麽要和博學教育合作。對方稱公司對博學教育進行了資質審核,但由於博學管理不善導致的問題,海米管家無法進行預估監管。
今年3月,中消協發布了《2018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其中提到,與往年相比,2018年的投訴中出現了新的問題:在傳統預付式消費覆蓋的所有領域,都出現了捆綁金融消費信貸的新型營銷模式。中消協認為,在這壹領域,可能會出現“預付費+消費貸款”組合導致的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新問題。
據中消協投訴部工作人員謝龍介紹,這類承諾提前升級學歷的教育機構,也是在用“預付款”的方式讓消費者交學費。中消協發現,在家政服務、房屋裝修、美容整形、教育培訓等消費領域,經營者在宣傳時往往把自己的產品和服務描述得很漂亮,故意淡化貸款壓力,甚至以無息貸款為誘餌。
消費者通過經營者推薦的金融機構貸款提前支付高額費用後,往往會在商家不履行承諾、服務萎縮,甚至關門跑路時,發現金融信用條約中含有各種高額違約條款。消費者在享受不到服務的同時仍需償還金融貸款,權益嚴重受損。
明明只是“教育咨詢”機構,卻做“教育培訓”
目前,尚諾教育在大興區的辦公室已於5月下旬關閉。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教育老師聯系了諾教教育,壹位姓王的行政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沒有跑路”,因為學生把公司的門反鎖了,影響了正常辦公,他們還在找新的辦公室。
但有學生向教務老師反映,5月21日,未能在上諾辦拿到退款。他們怕公司跑了,搬東西,就在大門口加了壹把鎖。王興的工作人員說,因為他們把很多學生的學費交給了合作的註冊機構,現在沒有足夠的資金退費,要等公司能正常運營有現金流才能退費。當教育老師問他們和哪個第三方機構合作,公司有沒有辦學資質時,他說不知道。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尚諾教育的經營範圍包括“技術推廣服務;教育咨詢(不含留學咨詢、中介服務);企業規劃;會議和展覽服務;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演出);市場研究;經貿咨詢。(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必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按照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項目的經營活動。)"
也就是說,在教育領域,公司只能提供咨詢服務,沒有培訓等業務權限。沈飛曾致電相關部門,得到的答復是公司沒有辦學資質。
有學生向教務老師出示了與尚諾教育的合同。在這份名為《北京上諾天宇教育咨詢有限公司2018年學歷教育輔導協議》的合同中,上諾教育收取的費用包括“報名”、“輔導”、“報名費”,他們承諾學生在壹定時間內通過全部課程,並取得相關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對於貸款事宜,合同中並未註明是與哪家公司合作。
2018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資金舉辦面向社會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法。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民辦學校職業資格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的設立和實施,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尚諾教育註冊在北京市朝陽區。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教育老師查詢了北京市朝陽區民辦教育網站的註冊培訓機構名單,未能找到尚諾教育。同樣,在相關的民辦教育網站上也找不到博學教育。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告訴教務老師,這類機構明明白白收學費,註冊“擔保”,按照國家要求必須有民辦教育許可證。“目前這家公司只能收取咨詢費。如果沒有相關部門批準的資質,就已經違規了,應該受到處罰。”陳音江建議,消費者可以去公司註冊地的教育部門進行投訴。
同學們發現,目前在尚諾教育的官網上,介紹自己是“消防工程師培訓機構”,更早的成人教育字樣已經消失。但在尚諾教育微信官方賬號上,明確寫著“專註成人教育,已為25300名考生提供【自考、中考、遠程、國發(電大)】本科學歷提升服務。”在微信官方賬號成人教育的菜單欄中,也介紹了什麽是遠程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其推薦的專業涉及北京理工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北京財貿職業學院、長春工業大學等多所學校。
有學生先後致電北京理工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和北京交通大學自考辦詢問,兩校工作人員均表示與尚諾教育沒有直接合作。
另外,教育老師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到,尚諾教育成立於2013 18 10月18,公司住所地為北京市朝陽區大路店文化街16號3號樓2層2095。公司曾兩次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18,因未在《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內公示年度報告;今年5月6日,因戶口或經營場所原因無法聯系。
天眼查App搜索結果顯示,該公司原名為“北京鄧迪華宇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於2018年3月2日更名為現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為孫聰,後變更為潘玉梅。潘玉梅也是壹個外地個體經營者,經營小吃服務。
壹位律師告訴教務老師,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騙手段,騙取他人大量財物的行為。如果公司本身不具備履行教育培訓的資質,卻謊稱可以提供輔導甚至幫助學生順利取得學歷學位,故意騙取學生財產,涉嫌構成詐騙罪。“如果學生認為公司構成欺詐,且有證據,可以報警。”
教育老師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學生向北京市朝陽區呼家樓派出所和朝陽分局經偵大隊報案。這些學生交的學費,每個大概在1萬到2萬元,有的是3萬多元。
成人教育督導也要建立黑白名單制度。
陳音江說,過去有很多機構打著教育咨詢、教育技術的幌子做教育培訓。現在,情況變了。壹些沒有辦學資質的教育機構超範圍經營,同時還采取“培訓貸”的方式,讓消費者“承擔”可能的信用違約風險,增加了消費者維權的難度。
教育教師發現,2017以來,教育機構“毀約”“跑路”現象時有發生。在媒體的公開報道中,2017 12年,新思路培訓學校、北京巨人時代相繼被曝光,學員學費難以追回。
陳音江指出,此類事件監管的難點在於,很多教育機構都是通過正常的商事登記註冊,經營範圍中沒有教育培訓資質,只有教育咨詢。“從企業註冊的角度來看,問題不多,但在實際操作中,會超出非法經營的範圍。”
工商部門很難發現後續問題,但涉及到教育培訓,教育部門是負責監管的。即使去派出所立案,如果公司相關人員不跑路,消費者也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維權。而壹旦公司跑路,找不到人,那麽維權可能遙遙無期。
在陳音江看來,近年來國家壹直在加強對教育機構的監管,壹些地方也出臺了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標準和管理辦法。但整改的重點多在中小學教育機構。“現在看來,成人教育的監管也應該借鑒中小學的監管措施,建立黑白名單制度,對以預付費方式收費的機構有個門檻。
“消費者交錢和運營商提供服務之間是有時間差的。這樣壹來,很容易出現違約、跑路等不同程度的風險。”陳音江建議,成人教育和職業培訓機構如果開展預付款,要對其資金進行嚴格監管。機構需要達到壹定規模,有相應的擔保機構,才能采用預付模式,預付費用要按季收取。
此外,陳音江認為,教育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銜接,進行聯合執法,將壹些專項整治工作機制運用到日常監管中,嚴格杜絕此類機構的非法教育培訓。同時,如果消費者去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市場監管部門絕不能“踢皮球”。
上諾教育壹位前員工向教育老師透露,不久前,該公司壹位在職員工稱,公司在朝陽區何世禮找到了新辦公室。很多學生還是希望尚諾教育能主動退費。還有壹些同學陸續接到其他教育機構的電話,也是建議提升學歷。
有同學搜索招聘網站發現,曾在博學教育機構工作過的員工,也曾在其他教育機構工作過。他們猜測有些員工也是在出事後去了另壹家公司繼續工作。他們不知道自己的信息有沒有被這樣賣了,很擔心。更讓我擔心的是,如果尚諾教育的人改了公司名稱,繼續違規做教育培訓,怎麽辦?
但經過這件事,他們明白了,通過正規渠道報名學習是最安全可靠的。
(編輯:李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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