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勾,本期免稅和抵扣不得免稅和抵扣。出口貨物FOB *外匯人民幣卡;價格*(稅率-退稅率),如果有免稅采購原材料的需求,需要從出口價格中扣除;
2、沖抵、本期應納稅額、國內銷售額-(輸入-打勾)-上期抵稅額;
3、計算規模、免稅額度、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報價*退稅率;
4,比,到和秤比,誰壓小誰就退。Offset-scale =下壹期間剩余的稅額;
5.免稅額,比例=免稅額。
出口免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或外貿企業委托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和銷售環節的增值稅。稅收抵免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受外貿企業委托用於抵減國內貨物應納稅額的原材料、零部件及其他消耗性貨物的已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或外貿企業委托出口的自產貨物占企業當期貨物銷售總額的50%及以上。
出口免退稅申報流程:
1.免抵退稅預申報貨物出口並按制度規定進行財務銷售後,生產企業應在增值稅法定納稅申報期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增值稅繳納和免抵退稅申報手續;
2.通過申報,稅務機關可以掌握出口企業出口單證完整和不完整的數據,並利用這些數據分別分析出口單證完整和不完整情況下出口企業對免稅和退稅的影響,從而分析稅源變化,掌握稅收進度;
3.到稅務機關進行預審後,將預審反饋信息讀入出口退稅申報系統,根據反饋疑點調整申報數據。
綜上所述,出口退稅主要有兩種實施方式。壹種是對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稅退稅,即出口貨物在銷售環節免征增值稅,對之前生產流通環節已經繳納的出口貨物予以退稅。另壹種是對生產企業自營或委托的貨物實行免稅、退稅,並在此環節出口貨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義務人可以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申請退稅,並應當向海關書面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
(壹)已征進口關稅的貨物因質量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質量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退運國內,並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稅款;
(三)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已報關驗放的。
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核實並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稅手續。納稅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相關退稅手續。
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退還關稅的,海關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退還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