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防控退稅風險,退稅機關根據工作規範,在特定情況下對部分出口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比如出口企業首次申報出口退(免)稅、出口退(免)稅預警、評估等都需要實地核查。
生產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應先去電子稅務局查詢企業註冊地址與實際生產經營地址(即圖2中的地址和經營場所)是否壹致。如果沒有,就應該先變更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使註冊地址和經營地址統壹,以免影響退稅。
出口退稅時,企業地址必須準確目的:
1.定為逃(失)業企業:稅務機關在進行實地調查、電話查詢等征管方式時,在無法找到企業及其相關人員下落或者無法聯系到企業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下,可以認定該企業為逃(失)業企業。
2.認定為異常戶: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後仍未改正的,由稅務機關派員實地檢查。沒有下落,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稽查人員將制作異常戶認定證明,存入納稅人檔案,稅務機關將暫停使用其稅務登記證、發票領購簿和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