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創業板市場的建立過程並非壹帆風順。早在1998,65438+2月,國家發改委就向國務院提出了“盡快設立創業型股票市場的問題”。直到2004年5月17日,中國證監會同意在深交所設立中小企業板。至此,我國創業板的雛形——中小企業板終於投入運行,這清楚地表明了我國政府對創業板的態度:創業板是要建立的,但不是壹蹴而就的,而是分步驟的策略——先在主板上掛壹個中小企業板,然後降低這個板的門檻,增加它的容量,最後從主板上分離出來,形成真正的創業板。2008年3月,《首次公開發行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布,標誌著中國創業板的籌備工作向前邁出了實質性的壹步。2009年3月31日,證監會發布《首次公開發行及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並於5月1日起施行。至此,從開始醞釀到今天,籌備了十幾年的創業板終於蓄勢待發。
1創業板的內涵與特征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是金融市場中壹種新的融資方式,是壹個在服務對象、上市標準、交易制度等方面都不同於主板市場的資本市場。創業板主要服務於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同時也具有資本市場的壹般功能,可以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改善高新技術企業的資金供給條件,還可以發揮優勝劣汰的優化功能,淘汰沒有發展前景的企業。
與主板市場相比,創業板市場具有以下特點:
1.1降低上市要求。首先對盈利能力沒有要求,其次對凈資產沒有要求。壹方面是因為創業板市場面向的是中小企業,看重的是企業的成長潛力而不是目前的財務基礎;另壹方面,知識經濟的出現從根本上改變了對企業的衡量標準,評價壹個企業最重要的指標開始傾向於其人力資源和技術成果,這是現代投資者判斷壹個企業是否值得投資的重要決策依據。
1.2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由於創業板上市條件較低,很多經營狀況不理想的中小企業很可能與優質企業資源並存,高新技術企業的評估也比傳統行業復雜。因此,充分披露發行人的信息資源,有助於投資者對企業做出客觀判斷,有效化解投資風險。
1.3服務於高成長企業。創業板的主要目的是為從事創新和有潛力行業的中小企業創造壹個獲得資金幫助的環境。這樣的高成長公司在發展初期規模較小,很難在主板市場上市。創業板將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良好的資本“出口”,這將使這些基金更願意投資於高增長的中小公司。
1.4公司全部股份流通。在主板市場,雖然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轉讓,但發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根據創業板公司相關上市規則,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前的所有股東,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內,不得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這壹規定有利於創業板市場的流動性,使市場更加活躍。
由於創業板無可比擬的優勢,創業板的設立將極大地推動微觀經濟的發展。首先,創業板的設立可以激發社會各階層的創業精神和行為,為經濟發展提供物質支持和技術基礎。其次,創業板的設立可以刺激風險投資。創業板提供了有效的市場定價機制和資本退出機制,可以激發投資者承擔高風險的積極性和勇氣,促進商業高新技術的發展和產業化。最後,創業板的設立也將對中國整體宏觀經濟運行產生有利影響。創業板無論是從股票發行上市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還是交易規則,都完全按照市場機制運行。在創業板的發展過程中,有利於我國資本市場形成規範的運行氛圍,從而影響整個資本市場的制度建設。但是,由於市場的不確定性和管理問題,創業板市場運行中存在壹些不可忽視的風險因素,需要加強管理和風險防範。
2中國目前發展的中小企業板與真正的“創業板”的差異
2.1我國運行中的中小企業板與真正的創業板還是有很大區別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在證券市場體系中的地位不同。中國的中小企業板只是深交所的壹個板塊,是對國內主板市場的補充。國外創業板的獨立性比較大。
第二,上市條件不同。中小企業板上市條件高,接近主板市場。這限制了新興中小企業的進入。
第三,中小板存在大量的非流通股,就像中國主板市場的現狀壹樣。這樣,長期困擾中國主板市場的大問題——股權分置,就被原封不動地引入了中小企業板。雖然中小企業板已經設立,但對中國股市的影響還不明顯,只是主板市場的壹個補充或組成部分。從融資者的角度來看,需要二板市場支持的基本屬於中小企業。即使他們有很高的技術,他們在創業初期也處於困難時期。他們急需發展資金,卻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如果在股票市場得不到支持,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將受到嚴重制約。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其投資產品的風險和收益變化不大。從整體宏觀來看,我國股市結構還很單壹,即只有主板市場,二板甚至三板市場空缺,多層次格局尚未形成。
2.2創業板的交易形式和制度
2.2.1交易形式:目前,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中國大陸創業板采用無紙化集中計算機競價交易模式,即第壹種交易形式。
2.2.2中國創業板市場結構圖
在上市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的機構主要有四類。會計師事務所:企業資產評估驗證、會計報表審計。律師事務所:企業在發行上市過程中,需要發行人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律師。主承銷商:企業想要上市,需要經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主承銷商推薦,並出具推薦信。保薦人:公司申請股票在本所創業板首次上市時,應當至少聘請壹名保薦人;中國證監會規定的保薦人職責介紹。
3 .在實踐中,加強和完善我國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建設
經過以上分析,啟動二板市場是機遇與挑戰並存的。抓住機遇,盡快建立二板市場,對我國資本市場在新世紀實現跨越式發展至關重要。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從有利於國民經濟發展的長遠角度來看,建立和完善我國創業板市場勢在必行。要完成這壹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必須從多方面完善中國證券市場及其風險投資管理機制。
3.1風險的防範社會風險的爆發不是突然發生的,而是要經歷壹個漫長的積累過程。如果把技術風險、商業風險、投資風險、道德風險、價格風險降到最低,完善各種制度,防患於未然,就不可能形成社會震蕩的大氣候。所以不能再擔心了,應該盡快建立這種“上市”或者“退出”機制。國家必須根據新的形勢制定新的金融制度安排,抵禦海外熱錢的沖擊。因此,在新的國家金融制度安排框架內,加強對二板市場的引導和監管,完全可以防範二板市場對系統性金融安全可能帶來的風險。
3.2制定寬松適度的市場準入制度,有效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3.2.1二板市場上市門檻低,上市公司規模相應較小,流通市場不算太大。如果被操縱,二板市場的風險會加大。為了降低風險,證券管理層必須關註上市公司的質量成長。民營高科技企業在中國擬上市企業中占有很高的比例。由於開辦時間短,這些企業存在產權不清、內部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不完善等問題。要想在二板市場上市,首先要明確公司的產權歸屬,成立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這就要求公司的決策層對現代企業制度有清晰的認識。此外,很多民營企業存在財務管理不善的問題,會給企業的發展留下隱患,也會影響上市公司融資成功後的資金使用。對擬上市中小企業的公開審計和資產評估必須嚴格管理。只有解決了上市公司的自我管理問題,二板市場才能在更加成熟和完善的基礎上得到良好的發展。
3.2.2我國在建立創業板市場時,首先應嚴格控制上市條件,對經營風險高、持續經營能力弱的初創公司進行嚴格限制,防止創業板市場充斥著沒有投資價值的垃圾股。具體措施可以要求公司連續多年經營高新技術業務並在最近壹年盈利,設定盈利標準,要求公司主營業務突出,業務範圍集中並有詳細可行的業務發展計劃,業務發展戰略完整清晰,業務增長潛力大,最近兩年無重大違規行為。而且要嚴防風險投機者包裝的皮包公司進入創業板市場。
3.3加強對上市公司和市場交易的監管。上市公司監管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創業板市場的系統性風險,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資者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由於創業板的市場定位和上市規則不同於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的監管規則也應不同於主板市場,表現出更嚴格、更高效的特點。加強監管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壹是要求上市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結構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創業板市場的基礎是否牢固,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是高質量、高成長性公司的標誌。我國創業板市場應借鑒國外創業板市場的成功經驗,強化上市公司的治理措施,要求其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其次,完善創業板的信息披露制度。股市監管和風險防範的核心是改變股市中的不完全信息和不對稱信息。因此,創業板市場應該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通過實施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減少利用信息優勢損害投資者的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知情權,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投資風險和收益,在公平、公正、公開交易的基礎上自主做出投資決策。
3.4堅決執行嚴格的退市機制。所謂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各種法律原因不再具有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資格,從而退出證券交易所的壹種市場管理制度。眾所周知,公司上市的目的是為了獲得融資,提高知名度,所以退市是實施上市公司優勝劣汰的機制。
就我國主板市場現行上市規則而言,仍存在以下問題:壹是退市條件過於寬松,核心條件主要鎖定在財務狀況和信息披露上;二是退市標準仍然模糊;三是對於其他也可能導致公司投資價值損失、風險較大的退市條件和情形,僅使用了兜底條款“其他情形”,實踐中難以說清楚,缺乏可操作性;第四,退市條件或指標的設計缺乏事前防範,更多的是對已發生在上市公司的靜態數據測算,缺乏動態跟蹤。
相比之下,美國證券市場的退市制度清晰、嚴格,並表現出動態性和預防性。以紐約證券交易所為例,它以股東人數、公眾持股數量、公眾持股市值、平均稅後利潤和公開發行股票市值作為判斷上市公司是否繼續上市的依據。納斯達克市場更註重市場對上市公司的評價,即按照總市值、做市商數量、股東數量和股價最低心理線(1美元)來評價,這些好的做法應該為我國上市規則的立法所借鑒。
由於其服務於高科技企業的自身特點,創業板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可預測的風險。為了凈化創業板市場的投資環境,必須建立壹套虧損企業的退市標準和有效的並購管理機制,以減少市場投資者的損失,控制整體風險,保持總量平衡,使創業板市場安全平穩運行。
4結論
隨著管理層加快建立二板市場,以及壹系列相關政策法規的出臺,二板市場的正式推出已經進入倒計時階段。二板市場的推出有利於優化我國證券市場的資源配置,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改革和創新,從而有效促進國民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但同時,過快建立的二板市場也會帶來壹些負面影響。二板市場的建立是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史上的壹件大事,但不是壹朝壹夕就能實現的。美國經過多年的嚴謹論證,於2000年宣布香港正式誕生。2000年開始籌備,2000年正式上線用了幾年時間。同時,事實證明,這兩個典型的場外交易系統在二板市場的推出,並沒有對主板市場造成很大的沖擊。首先,有強大的主板市場作為支撐。其次,也反映了這兩個國家和地區在過去的證券市場發展過程中,吸收和積累了豐富的國際國內風險投資經驗。再次,紐交所和港交所這兩個成熟的證券市場,對交易習慣、交易規則、優勝劣汰、市場監管和券商自律機制都有很好的控制,這也使得二板市場在建立之初就得到很好的引導,從而有效控制了市場風險。
中國的資本市場還是壹個新興的資本市場,還有很多不合理的市場關系,市場機制沒有真正形成。在這種情況下,過快建立的二板市場會對現有的證券市場產生壹定的負面影響。機遇與挑戰並存,如何趨利避害,因勢利導,是管理層首要考慮的問題。
總之,風險投資的退出是壹個系統工程。它需要壹個完整的資本市場,壹個透明的監管體系,壹個完整的上市公司標準和壹個強大的會計系統。為了設計多元化、多層次的金融體系,二板市場的建立在壹定程度上為風險投資提供了資本退出的窗口。我國應建立以風險資本退出為核心的多層次風險資本市場,建立和完善包括主板、創業板、場外交易系統和原始股權市場在內的資本市場體系。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發展風險投資業,為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初創企業,特別是高科技成長型企業提供便捷的融資渠道,為我國經濟建設服務。
參考資料:
【1】萬莊。論創業板對中國經濟的影響。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6。
[2]張新文。二板市場。中國經濟出版社. 2000.8。
[3]劉紀鵬,中國,二板市場模式選擇,中國改革. 2000+04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