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指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委員會於1946年5月4日發布的。指令決定將減租減息政策改為沒收地主土地,分給農民。五四指示揭開了解放區土地立法的序幕,為實現耕者有其田的土地革命指明了方向。中央發出了《關於清理減租和土地問題的指示》,著名的“五四指示”。
效果:
“五四指示”發出後,各解放區根據指示精神迅速開展了土地改革運動。到2月1947,已覆蓋三分之二的解放區,解決了土地問題,大大鞏固了解放區,加強了對人民解放戰爭的支持。歷史的發展證明,沒有獲得土地的億萬農民的支持,解放戰爭是不可能勝利的。
擴展數據:
事件背景:
19468年5月4日,劉少奇主持召開中央委員會會議,討論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毛澤東在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解決土地問題的方針是減租減息,並找到適當的方法實現耕者有其田。當時的七大代表大多在延安呆的時間太長,各地的新經驗沒有充分體現出來。現在中央的這個指示,是群眾創造的,中央批準的適當方法。"
毛澤東說:“解決土地問題是最根本的問題,是壹切工作的基礎環節。全黨必須明白這壹點。”劉少奇在會上說:“土地問題今天實際上正在由群眾來解決。中央政府在1942年才作出土地政策的決定,已經落後於群眾了。”會議討論並通過了“五四指示”。指示指出:“各地黨委必須清楚地認識到,解決解放區的土地問題,是我們黨當前最基本的歷史任務,是當前壹切工作的基本環節。
我們必須以最大的決心和努力去動員和領導群眾去完成這個歷史任務。”這個指示強調:“如果我們能夠解決壹千萬到幾千萬人口的解放區的土地問題,我們將大大鞏固解放區,大大促進國家民主化。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五四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