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貸款卡?
所謂貸款卡,顧名思義即是貸款用的卡,凡是中國企業要在銀行辦理貸款業務,均需要提前辦理貸款卡,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前也必須查驗貸款卡。辦理該卡需要企業填報企業詳細信息,由商業銀行初審後,再由銀行送報央行審核,卡的有效期為壹年,每年都需要年審。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貸款卡對於企業獲得貸款,是必要非充分關系。沒有貸款卡,理論上沒法向銀行借到錢;但取得貸款卡也並不意味客戶能馬上獲得銀行貸款,關鍵還是看企業的資信狀況是否滿足貸款銀行的要求。二、發放為何?
據澎湃新聞,貸款卡最初名為貸款證,由央行深圳中心支行1991年4月創新設立。當時,深圳在全國率先打破專業銀行分工限制,實行銀行業務全面交叉,企業可以自由地選擇銀行,銀行也可以自由地選擇企業。銀行業務交叉削弱了銀行對企業信貸和結算的監督與管理,有些企業利用多頭開戶、多家貸款的便利條件騙貸、逃貸,造成大量的國家信貸資金的損失。貸款卡制度,也就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是為了控制銀行貸款風險、提高企業信息透明度、幫助銀行控制風險的壹項創新。 央行總行後來在全國大力推廣這壹創新制度,並在此基礎上於1997年開始創辦銀行信貸登記查詢系統,直至2002年實現全國聯網查詢,央行征信中心的企業征信系統即在此基礎上建立。三、取消為何?
自貸款卡制度設立之後數年,許多企業發現,他們花大力氣辦好了貸款卡,年審也獲通過,但這並不意味著企業就能貸到款。實際操作中,各銀行會按其標準和程序,要求企業履行信用擔保等手續後,才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因此,企業質疑貸款卡形同虛設。 據《深圳商報》,以深圳為例,貸款500萬元以上的企業,年檢貸款卡必須由人行深圳分行指定的資信評估公司做資信等級評估,評估達到壹定等級以上的,貸款卡年檢才能獲得通過,而評估報告的價格在5000到3萬之間。與此同時,金融機構在決定是否向企業貸款時,各金融機構仍然會按照本行的標準和程序進行評估。這種功能的重疊,讓貸款卡漸成“雞肋”。 “為了辦理貸款卡應付年檢而花錢買來的評估報告,對於商業銀行是否決定發放貸款這件事上沒有任何意義。” 對於商業銀行而言,貸款卡功能不再;整體來看,隨著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系統上線運行,和賬戶管理工作的加強,多頭開戶現象、惡意廢逃銀行債務已經基本杜絕。隨著近年來征信系統逐步完善,貸款卡收集信息的作用已逐漸消失,繼續維持這壹制度反倒勞民傷財,因而其取消也就不難理解。 壹項制度若是沒有效果,便可廢除,否則也只是有名無實,新的制度必然會取代舊的無用的制度,企業貸款所需的貸款卡被取消,今後企業貸款主要還是看企業的征信情況和各銀行的審核評判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