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於印發〈江蘇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58號)精神,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批準,我市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513名(其中:垂直管理部門52名)。為做好考試錄用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壹、招考範圍、對象和報考條件
(壹)招考範圍
全市各級黨委、人大、行政、審判、檢察機關;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
(二)招考對象
1.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普通高校2011年本科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報考不受生源地或戶籍限制。本科以上學歷2010年(含)前的畢業生限本省戶籍;大專及以下學歷的人員限徐州市戶籍或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職位。
3.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93”),招考對象為:本市聘期已滿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村(社區)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4.定向招考“選派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生”的職位(職位代碼:“94”-“96”),招考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 “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誌願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誌願者);經我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社區)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聘期滿考核合格未續聘的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5.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考對象為各縣(市、區)轄區內工作表現優秀、任職滿兩年的現任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不含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其中:豐縣職位不含在鎮工作在村掛職人員;新沂市職位要求2010年度考核三以上;邳州市職位限三以上村(社區)黨組織書記。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2008年1月1日以後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招考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0年3月10日以後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具體見職位簡介表)。
二、報名辦法
(壹)招考職位查詢
2011年我市各機關的具體招考人數、職位簡介、考試類別、開考比例和資格條件等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徐州黨建網(www.xzdj.cn)
徐州人事人才網(www.xzrsrc.gov.cn)
徐州人事考試網(www.xzrsks.com)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選擇在省內考區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
繳費時間: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後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報名網址:徐州人事考試網(www.xzrsks.com)
(三)報名註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考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在全省範圍內只能選擇壹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職位,補報名時間:3月21日9:00—16:00。
4、為減輕特困考生負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網上繳費確認。於2011年4月24日下午2:00-4:00;2011年4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到市人才賓館315室辦理考試費用減免手續,退還報名費。辦理考試費用減免手續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享受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並打印準考證,時間:2011年4月18日-23日。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聯系解決。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包括筆試(公***科目)和面試。
(壹)公***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範圍見《江蘇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科目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舉辦輔導和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及科目
筆試時間:2011年4月24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基礎知識》(A、B、C)
10:10-11: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B、C)
下午 2:00-4:30《申論》
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三)面試人選確定
公***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後,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
各招考單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招考單位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他人員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可在體檢前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並同時提供復印件。招錄職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並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不予調劑。
考生通過徐州黨建網、徐州人事人才網、徐州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信息。
面試的內容、標準和程序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確定,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統壹組織。
面試成績為百分制,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後,由主考官當場告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後,按公***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職位擬錄用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成績並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統壹組織實施。考錄體檢工作按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系統的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考察(政審)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
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遞補。
五、公示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在徐州人事人才網上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擬錄用部門、職位、各科成績、合成總成績以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天。要求舉報者真實署名,並提供聯系方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
六、錄用審批
錄用人員由招考單位選擇填寫《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江蘇省錄用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審批表》、《江蘇省錄用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附考察材料、體檢表、《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辦理有關錄用手續。
錄用人員實行壹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市及其以下機關擬錄用人員,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其中擬錄用為法院、檢察院系統的工作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匯總並分別經省高院、省檢察院審核後,報省委組織部審批;擬錄用司法行政部門的人員,審批前需報省司法廳政治部審核同意。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擬錄用人員,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審核後,由省各主管機關報省公務員局審批。
被錄用考生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考生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擬錄用考生在錄用審批前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遞補。錄用審批後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報考我市法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及司法行政系統(監獄)警察職位的,具體按《江蘇省公安機關2011年招考錄用人民警察簡章》和《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的規定進行報考。
八、紀律和監督
招考錄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錄機關和考試機構要堅持原則、嚴格程序、依法辦事。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發現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錄資格,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的,要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516-83732486
九、本簡章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招考政策咨詢: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電話:0516-83733169
市公務員局錄用培訓處電話:0516-80800319
考務技術咨詢:
市人事考試辦公室電話:0516-85608529、85798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