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指標如何和存貸款掛鉤分析
Q:地方金融指標如何和存貸款掛鉤分析:
壹、地方金融指標與存貸款掛鉤分析
地方金融指標是指地方金融體系發展的重要參考指標,主要包括貸款余額、存款余額、貸款利率、存款利率等。這些指標反映了地方金融市場的供給和需求情況,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地方金融市場的供需關系,以及存貸款的影響因素。
1、存款余額存款余額是衡量地方金融體系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也是衡量地方客戶信心的重要指標。通常情況下,存款余額越高,說明地方客戶對金融市場的信心越強,可以支撐更多的貸款,貸款利率也會相應降低。
2、貸款余額貸款余額是衡量地方金融體系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也是衡量地方客戶對金融市場的信心的重要指標。通常情況下,貸款余額越高,說明地方客戶對金融市場的信心越強,可以承受更多的貸款,存款利率也會相應升高。
3、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是衡量地方金融體系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也是衡量地方客戶對金融市場的信心的重要指標。通常情況下,貸款利率越高,說明地方客戶對金融市場的信心越弱,存款余額也會相應下降。
4、存款利率存款利率是衡量地方金融體系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也是衡量地方客戶對金融市場的信心的重要指標。通常情況下,存款利率越高,說明地方客戶對金融市場的信心越強,可以承受更多的存款,貸款利率也會相應升高。
綜上所述,各個地方金融指標與存貸款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它們都會影響到當地客戶對金融市場的信心,從而影響到存貸款余額和利率。
幹貨:地方政府融資的主要路徑有哪些?
政府融資是常常談到的壹個話題,其實政府融資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地方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目標而進行的。那麽地方政府融資的主要路徑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我為您介紹的有關“政府融資路徑”的相關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壹、盤活政府資產
(壹)開發土地資源
土地是城市的主要資產,不少地區利用土地為基礎設施建設籌集了大量的資金。
土地是性質特殊的稀缺資源之壹,利用土地進行融資要合理、慎重,采用相對完整的方案。
(二)國有企業改革
國有企業也是政府的重要資產之壹,對政府宏觀經濟調控,履行公***職能有著深刻的影響。
隨著國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各地區在利用國有企業改革為政府融資方面也做了許多嘗試,主要方式有:
1.組建強勢企業
通過企業重組、企業分立、掛靠聯合、兼並收購等方式組建骨幹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其優良的資產、有利的地位達到融資的目的。
2.產權制度改革
對於有條件的企業,可以通過各種方式進行企業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將國有股份逐步變現。
3.經營權分離
對於產權制度改革不能壹步到位的企業,可以通過承包、租賃等方式出售企業的經營權,從而達到融資的目的。
通過國有企業的改革籌集資金必須考慮多方的利益。首先,要考慮有效提高國有資產的配置效益,促進國有資產增值。其次,要考慮促進國有企業自身的發展,推動國民經濟的增長。最後再考慮如何增加政府財政收入,解決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不可僅僅為了融資而改革,犧牲國有資產、國有企業的利益。
(三)經營城市無形資源
政府作為壹個地區管理者,擁有城市建設和開發的許多權利,而這些權利本身就是壹種資源,政府要善於利用這種資源,通過市場創造出高效益。
具體來說,政府可以運作以下無形資源:
1.冠名權
可以把道路、橋梁、廣場、綠地等大多數城市基礎設施當作壹般產品,拍賣它們的冠名權,或者允許企業以建設換取冠名權。
2.特許權
例如大型文化活動的舉辦權,大型會議的贊助權等等。
3.廣告權
即通過出售道路兩側以及重點地段的廣告設置權引進資金。
4.領養權
指鼓勵企業、個人以有償方式對有關城市設施如樹木、綠地等進行領養。
利用城市無形資源融資,要求政府具有極大的創新精神,壹方面,要將其他地區已經施行的相關經驗本地化,不可機械模仿;另壹方面,要結合本地區的特點,創造出有本土特色的新的無形資源。
二、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最近幾年興起的壹種融資手段,指以項目的名義籌措壹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
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幾種形式:
(壹)產品支付
產品支付是針對項目貸款的還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在項目投產後直接用項目產品來還本付息,而不以項目產品的銷售收入來償還債務的壹種融資租賃形式。在貸款得到償還以前,貸款方擁有項目的部分或全部產品,借款人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的貸款看作這些產品銷售收入折現後的凈值。
產品支付這種形式在美國的石油、天然氣和采礦項目融資中應用得最為普遍,其特點是:用來清償債務本息的唯壹來源是項目的產品;貸款的償還期應該短於項目有效生產期;貸款方對項目經營費用不承擔直接責任。
(二)融資租賃
即項目建設中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可以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設備,租借給建設單位,建設單位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融資租賃在資產抵押性融資中用得很普遍,特別是在購買輪船和飛機的融資中,以及在籌建大型電力項目中也采用融資租賃。
(三)BOT融資
即“建設—經營—移交”。典型的BOT形式是:政府同私營部門的項目公司簽訂合同,由該項目公司負責設計、籌資和承建某項基礎設施,項目公司在協議期內擁有、運營和維護這項設施,並通過收取使用費或服務費,回收投資並取得合理利潤。
協議期滿後,這項設施的所有權無償移交給所在國政府。
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四)ABS融資
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
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壹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國際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壹種項目融資方式。
三、利用外債
外債是國家對外的債務。
80年代以來,北京市已經成功利用了各種外債有效彌補了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推動了首都經濟的發展。最近幾年,區縣壹級的地方政府也在利用外債方面做了有益的嘗試。
具體來說,可以利用的外債主要有以下兩種:
(壹)外國政府貸款
外國政府貸款是指外國政府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長期優惠性貸款。它具有政府間開發援助或部分贈與的性質,在國際統計上又叫雙邊貸款,與多邊貸款***同組成官方信貸。外國政府貸款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等公***財政領域。
外國政府貸款利息很低,期限在30年左右,申請期限在1年以內。北京市自80年代以來,已經利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160多個。
(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向我國提供多邊貸款的國際金融組織主要是世界銀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組織和亞洲開發銀行。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條件比較優惠,主要表現在貸款利率低於市場利率,甚至免收利息,貸款期限及寬限期均較長,借款者主要承擔貸款貨幣匯率變動的風險。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立項認真、嚴格,壹般是與特定的工程項目相聯系。
要求貸款國必須提供詳盡的有關貸款項目資料。要求貸款必須如期歸還,不可中途改變還款日期,批準項目的手續十分嚴密,歷時較長,壹般從項目的提出到簽約需1.5~2年。
四、國內資本市場融資
中國國內的資本市場雖然尚不夠完善,但是在現有條件下,利用國內資本市場融資也是地方政府融資的壹條途徑。
地方政府應該首先選定壹個或者幾個具備上市潛力的公司,並通過政策優惠等使其逐漸壯大起來。
(壹)以采用捆綁、借殼的方式上市,通過資本市場募集資金,然後再投入到基礎設施建設中去,政府給予政策優惠,形成良性循環發展。這樣不僅完成了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帶動了區域經濟發展。
(二)發行債券融 資,債券融資相比股票融資具有投資風險小的優點。國內實踐證明,只要將債券利率貼補到比同期貸款利率低1~2個百分點,便可極大地增強企業債券融資的吸引力。
(三)發行可轉換債券,這是壹種混合性的金融工具,具有90%以上的股票屬性和100%的債券屬性。正是由於它的這種雙重屬性,不僅匯集了股票和債券的全部優點,而且還回避了股票和債券的某些缺陷,是壹種非常有發展前途的融資工具。
五、民間融資
在目前持續的通貨緊縮、有效需求不足的基本國情下,啟動民間資本具有重要的意義。
借鑒有關經驗,探索將其向公***投資的領域內引導,不失為壹種有益的嘗試。
大體上,民間融資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
(壹)直接投資
把屬於政府投資的領域直接向民間開放,由於節約了建設資金,等於變相籌集了資金。
截止到目前為止,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基礎設施建設的例子並不多,但在國外卻比較普遍,建立個體私營投資發展基金,用於對個體私營單位投資發展的擔保或貸款貼息等方式鼓勵個體私營單位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放開個體私營單位對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限制,鼓勵個體私營單位參與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特別是高技術產業化的項目。
(二)社會集資
采取適當的社會集資的方法也是籌集城市建設資金的有效形式,這種形式的核心是誰受益誰投資,可有效緩解城市建設資金的壓力。
(三)社會捐贈
社會捐贈主要是通過宣傳城市建設的意義,宣傳城市發展的前景,動員有實力的企業家以自願的方式通過資金和實物的捐贈來支持城市建設。
政府需要研究采取何種方式給予捐贈者有關非物質上的獎勵,鼓勵其捐贈行為,形成壹種良好的社會風尚。
六、商業銀行貸款
目前國內大部分地方政府的負債是商業銀行貸款,這些貸款由於取得容易,程序簡單,壹旦出現還款緊張的情況,還可以利用政府同銀行的關系進行壹定的融通,因此,被各地政府廣泛使用。但另壹方面,商業銀行貸款壹般期限較短,利率較高,各種限制條件較多,而且隨著銀行不良貸款問題引起人們的廣泛關註,還貸越來越剛性,這就造成地方政府較大的還款負擔。
政府債務危機的後果是不堪想象的,商業銀行貸款的使用要格外慎重。
七、爭取上級資金
爭取資金主要結合有關項目建設,向市以上單位爭取資金支持。綜上所述,政府融資方式多樣,可根據實情合理安排。
上海普惠金融貸款正規嗎
上海普惠金融貸款正規
通常情況,只要在擁有消費金融牌照、地方金融牌照的普惠金融機構貸款就是正規的,正規的公司包括:
1、擁有消費金融牌照的普惠金融貸款機構:蘇寧消費金融、中銀消費金融、招聯消費金融等。
2、擁有地方金融牌照的普惠金融貸款機構:螞蟻小貸、還唄、宜人貸、拍拍貸等。
地方性銀行貸款為啥好過
1、地方性銀行的貸款門檻還是稍低壹些的。
2、地方性銀行是由多方入股組成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機構,貸款門檻是會根據當地的情況而發生變化的。
浙江省地方金融條例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加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區域金融穩定,促進地方金融健康發展,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地方金融組織從事金融業務、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工作)部門和其他部門實施地方金融監督管理以及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條例所稱地方金融組織,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相關金融業務的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和其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農民專業合作社、民間融資服務企業,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授權省人民政府監督管理的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組織。
本條例所稱其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是指從事債權、知識產權、文化藝術品權益、金融資產權益等權益類交易以及大宗商品類交易的各類交易場所,不包括僅從事車輛、房地產等實物交易的交易場所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設立的公***資源交易場所。第三條地方金融工作應當遵循分類管理、穩妥審慎、防控風險、創新發展的原則。第四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體制,完善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統籌地方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落實屬地金融監督管理、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責任以及處置非法集資第壹責任人的責任,並接受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
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應當就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信息***享等方面加強與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的協作與配合。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方金融工作的領導,加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能力建設,采取措施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推動金融產業發展,按照規定承擔屬地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責任。第五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省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工作。
設區的市地方金融工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以下統稱地方金融工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的具體工作,並依照本條例規定承擔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財政、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督管理、稅務等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普及金融法律、法規和金融風險防範知識,提高公眾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防範意識。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從業單位應當開展金融風險防範公益性宣傳,加強輿論監督。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機制,公布統壹受理方式,及時處理投訴舉報。第二章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第八條地方金融組織開展金融活動,應當遵守合法經營、誠實守信、控制風險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第九條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和其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授權省人民政府監督管理的其他地方金融組織從事相關金融業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金融監督管理規定,取得相應行政許可或者辦理備案。
民間融資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省有關規定向設區的市地方金融工作部門備案。第十條省、設區的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工作)部門應當建立地方金融組織信息公示制度,以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布並及時更新地方金融組織名單及其相關許可、備案信息。第十壹條地方金融組織應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執行業務合規和風險管理制度,形成有效內部制衡和風險防控機制。
地方金融組織應當加強股權管理,規範股東持股行為,並按照規定將股權集中到符合條件的股權托管機構托管。股權托管的具體辦法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
第壹章總 則第壹條為了充分發揮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的作用,促進金融發展,維護金融穩定,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金融服務、金融發展和金融監管活動的地方金融組織、地方金融監管機構以及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地方金融組織,是指依法設立,從事相關地方金融活動的公司、融資擔保公司、民間融資機構、開展權益類交易和介於現貨與期貨之間的大宗商品交易的交易場所、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私募投資管理機構和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授權省人民政府監督管理的從事金融活動的其他機構或者組織等。
國家對金融服務、金融發展和金融監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地方金融工作應當堅持促進發展與防範風險相結合,遵循積極穩妥、安全審慎的原則,保持金融健康平穩運行,構建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態環境,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方金融工作的組織領導,依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的協調配合,制定扶持政策,及時研究解決地方金融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地方金融健康發展。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監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金融服務、金融發展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並依照本條例規定對地方金融組織和相關金融活動實施監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公安、農業、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商務、審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第六條地方金融組織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的幹涉。
地方金融組織應當合法經營,誠實守信,自擔風險,自我約束,不得損害社會公***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第七條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應當加強金融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知識的宣傳和輿論監督,提高公眾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防範意識,營造良好的金融發展環境。第二章金融服務第八條地方金融組織開展業務時,應當牢固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依法公平簽訂合同,嚴格履行法定義務,維護消費者的財產和信息安全。
地方金融組織應當建立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將合適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推介給適當的消費者和投資者。地方金融組織在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時,應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或者文字,向消費者和投資者如實披露可能影響其決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風險;未履行如實告知或者風險提示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從事金融性投資消費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增強風險意識,遵循盈虧自負、風險自擔原則。第九條公司應當按照小額、分散的原則開展業務經營,重點為小型微型企業和農民、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融資服務,並可以通過發行優先股和私募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第十條融資擔保公司應當依法開展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等業務,提高企業融資增信服務水平。對符合國家、省規定條件的貸款擔保業務發生代償時,融資擔保公司、風險補償資金、貸款銀行等可以協商確定風險分擔比例。第十壹條民間資本管理機構、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等民間融資機構應當按照核準的經營範圍和區域開展業務,促進民間資金供需規範有序對接。
民間資本管理機構應當針對實體經濟項目開展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短期財務性投資、資本投資咨詢等服務。
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應當以信息中介或者信息平臺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資金供需信息以及相關資金融通的配套服務。第十二條權益類交易市場、區域性股權市場、介於現貨與期貨之間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等地方交易場所,應當健全完善業務規則和管理制度,實行適當投資者準入管理,加強互聯互通和統壹結算平臺建設,創新場外交易方式,為交易場所市場參與者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第十三條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互助業務,應當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完善決策科學、制衡有效的治理結構,有效保護社員合法權益,滿足社員金融需求,服務農民、農業、農村經濟發展。
關於地方金融貸款和地方金融政策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妳從中找到妳需要的信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