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引進人員範圍
國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屬高等院校和省級重點學科、省屬重點院校國家計劃內招生的本科畢業生;全國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碩士以上學歷畢業生;教育部認定的海外留學本科以上畢業生。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未就業往屆畢業生和經所在單位同意的在職人員均可報名。
二、引進計劃和報名資格
計劃引進22人。詳見《沂南縣引進優秀人才計劃表》(附件1)。
報名人員除具備《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9條規定的條件外,同時應具備以下資格: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2、本科學歷引進人選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雙學士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留學回國人員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按國內相同或相近專業報名。
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處分的;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已在臨沂市區域內就業的(簽訂有關勞動就業合同或聘用合同);
5、有關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
報名人員不得報與本人有親屬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引進工作程序
1、考生網上報名。報名人員於11月30日至12月4日,登陸臨沂人事考試信息網()報名系統填報個人信息,並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彩色電子照片。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提交報名信息,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2、網上資格初審。報名人員可於12月1日至12月5日,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壹經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引進資格。對報名人員的違紀違規行為,參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6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3、資格復審與網上打印準考證。12月7日至12月8日在我市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具體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確定為面試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引進資格。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可於12月16日開始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包括:(1)《報名登記表》、《誠信書》原件各1份,請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2)與報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張。(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海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4)在職人員報名,須提供單位同意報名材料。
4、面試。12月下旬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照報名應聘人員專業類別,根據面試成績排名,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不足1:3的全部進行考察,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能作為考察人選。碩士研究生學歷和雙學士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加1分;博士研究生學歷的應聘人員免於面試,直接進入考察。
5、考察。考察工作實行百分制評分。考察結束後,本科及碩士研究生按照面試成績占50%、考察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博士研究生考察成績即為總成績,並由高到低確定擬引進人選(如總成績並列,按其考察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6、體檢。按照1:1比例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造成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引進資格。因取消資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根據崗位引進計劃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
7、公示。對擬引進人選在臨沂市人事考試信息網( )、臨沂黨建網( )等公示7天。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確定為引進人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引進資格。因取消資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根據崗位引進計劃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
8、聘用。引進人選應於公示結束日起1個月內報到並辦理聘用手續,規定期限內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引進資格。
四、相關待遇及管理
引進的優秀人才列沂南縣事業編制,試用期壹年。為豐富個人閱歷,積累基層工作經驗,培養懂經濟、會管理的專業型人才,本著專業對口和雙向選擇的原則,引進人員先到企業掛職鍛煉5年,掛職期滿後,根據工作表現、業績考核情況和本人意願,調配工作。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電話咨詢沂南縣引進人才工作辦公室。電話:0539-3251191。電子郵箱: yn0539@163.com 。
附:
1 、 沂南縣引進優秀人才計劃表.doc
2 、 報名登記表.doc
3 、 誠信書.doc
?
沂南縣引進人才工作辦公室
2013 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