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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招考公告

根據上海市關於加強郊區大型居住社區和城郊結合部城市化地區管理工作的需要,為進壹步充實基層治安管理和執法力量,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中***上海市委組織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公務員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700名(其中女性70名)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定向為郊區大型居住社區和城郊結合部城市化地區充實警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報考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備中央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關招考的學歷、年齡等具體條件詳見政策問答。

根據公務員法及其有關規定,服務年限滿2年(含試用期)但尚在5年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所在機關(單位)批準同意。

面向全國招考的優秀非應屆畢業生,必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進的條件。

有以下情形的人員壹律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中央及地方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也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二、考試報名辦法

(壹)招錄職位

本次招錄職位為基礎勤務,招錄職位的資格條件等詳見《2013年上海市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筆試報名時間為8月1日9:00至8月5日12:00 ,報名網站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

實行告知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上海市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考試報名信息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壹致。

報考人員應對網上報名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負責,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網上繳費

完成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後可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的時間是8月1日9:00至8月5日18:00,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於8月28日9:00至18:00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本市報考人員憑街道(鄉鎮)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社會救助通知書"(復印件),外省市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網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並選擇申請"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後,憑本人註冊編號,於8月5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徐匯區漕寶路120號內40號樓受理大廳)辦理減免手續。逾期視為放棄。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筆試內容包括公***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範圍以《上海市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布。公***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專業科目為《政法》。

筆試時間為8月31日 ,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30 申論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5:45-16:45 政法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面試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錄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總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並於9月29日10:00起,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和筆試合格人員的筆試成績。

面試具體時間由招錄單位確定。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缺少上述證件、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對經市委組織部、市教育衛生工作黨委選拔的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調生)、"三支壹扶"高校畢業生、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誌願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核優秀的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期間,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由招錄單位組織體能測評,報考人員須參加並通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招錄單位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組織通過面試的人員到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

體檢合格人員,由上海市公安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任職資格等進行綜合考察。

 六、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並將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七、錄用方式

經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如同時參加了2013年上海市公安、法院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且進入體檢、考察程序的,本次招考的招錄程序自動終止。

八、招考咨詢與監督

招考咨詢詳見《2013年上海市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招考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22020772、22020774

考務咨詢電話:6196908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95534-6

監督電話:64333772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 公務員考試 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013年7月26日

附件: 2013年上海市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招考簡章.xls

2013年上海市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招考政策問答.doc

2013年上海市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招考考務問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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