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不含在境內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適應業務範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資金和工作場所,其中企業註冊資本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
3.申請之日前三年內,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者機構無被吊銷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記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程序
1.受理:申請人按照申請材料目錄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應當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2.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符合法定行政許可條件。
3.決定:標準與審查標準相同。
4、檢查,通知發貨:
a、申請文件及其附件完整、規範、有效,法律文件應完整、正確、有效,文件送達和歸檔應及時、準確、完整。
b、告知應及時、準確、全面,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申辯。
三。申請材料
1,申請報告;
2、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章程;
3、《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4、主要人員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簡歷;
(2)主要管理人員(不少於三人)的簡歷、業績或參加相關專業培訓的證明。
5.註冊資本或驗資證明;
6.辦公場所證明;
7、企業事業單位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企業名稱。
四:電視劇許可證辦理
電視劇由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地市級以上電視臺(含廣播電視臺、廣播電影集團)和持有《電影制作許可證》的電影制作機構制作,但必須事先單獨取得《電視制作許可證》。
1,電視制作許可證分為《電視制作許可證(B)》和《電視制作許可證(A)》,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統壹印制。
電視劇制作許可證(B類)僅限於使用許可證註明的劇目,有效期不超過180天。特殊情況下,經發證機關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的有效期為兩年。有效期屆滿前,對被許可人制作的所有電視劇有效。
2、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頒發的《電視劇制作許可證(乙)》。其中,中央在京單位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直接向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申請,其他事業單位向地方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申請,經逐級審核後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3、?申請電視劇制作許可證(乙種)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壹)申請報告;
(2)《電視劇制作許可證(乙類)》申請登記表;
(三)廣電總局主題策劃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
(4)編劇委托書;
(5)申請人與制片方、導演、攝像師、主要演員等主創人員及合作機構(投資機構)簽訂的合同或合作意向書復印件。其中,聘請境外創作人員參與制作的,還需提供廣電總局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六)《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或電視臺、電影制作機構的相應資質證明;
(七)生產基金持有人出具的證明。
4、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應在發放《電視劇制作許可證(乙種)》後壹周內將發放情況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備案。
5.電視劇制作機構連續兩年內完成六部以上單劇或三部以上劇集(三集以上/部)制作的,可按程序向廣電總局申請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類)資格。
6.申請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類),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壹)申請報告;
(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壹)》申請表;
(三)最近兩年申請的電視劇制作許可證(乙種)(復印件);
(4)最近兩年制作的具有電視劇制作許可證(B)的電視劇名單及相應的電視劇發行許可證(復印件)。
7.電視劇制作許可證(壹)有效期屆滿後,被許可人申請延期的,符合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且無違規記錄的,準予延期;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延期。
8.境內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與境外機構合作制作廣播電視節目,按照有關規定向廣電總局申報。
擴展數據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4號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條例》已經2004年6月15日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堅持廣播電視節目的正確導向,促進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業的繁榮發展,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或者制作專題、欄目、綜藝、漫畫、廣播劇、電視劇等廣播電視節目,從事節目版權交易、交易代理等活動,適用本規定。
專門制作廣播電視廣告節目的機構的設立和經營活動,適用《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第三條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負責制定全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產業發展規劃、布局和結構,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
縣級以上地方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的管理。
第四條國家對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的設立或者廣播電視節目的制作經營活動實行許可制度。
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或者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應當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第五條國家鼓勵國內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不含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或者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
第二章節目制作經營許可
第六條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產業發展規劃、布局和結構,並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適應業務範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資金和場所,其中企業註冊資本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
(三)法定代表人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或者機構無被吊銷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記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同時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報告;
(二)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章程;
(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四)主要人員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和簡歷;
2.主要管理人員的簡歷、業績或相關專業培訓證明(不少於3人)。
(五)註冊資本或者驗資證明;
(六)辦公場所證明;
(七)企業事業單位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企業名稱。
第八條中央在京單位及其直屬機構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審批;其他機構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向當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核後,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符合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
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應當自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決定之日起1周內,將批準情況報廣電總局備案。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統壹印制。有效期為2年。
第九條經批準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應當持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或者工商變更手續。
第十條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需要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分支機構的,必須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並向原審批機關備案;
設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不需要單獨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第十壹條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臺、電視臺制作經營廣播電視節目不需要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第四章管理
第二十壹條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許可證核定的制作經營範圍開展經營活動。
廣播電視時事新聞及類似專題、欄目等節目只能由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作,其他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不得制作時事新聞及類似專題、欄目等廣播電視節目。
第二十二條廣播電視節目制作和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禁止制作和運行含有下列內容的節目:
(壹)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壹、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和迷信的;
(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二十三條重大革命歷史題材電視劇、理論文學電視專題片等廣播電視節目的制作,按照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發行和播放電視劇、動畫片等廣播電視節目,應當取得相應的發行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不得播放未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和發行許可證的機構制作的電視劇和動畫片。
第二十六條禁止以任何方式塗改、出租、轉讓、出賣或者偽造《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載明的制作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章程以及《電視劇制作許可證(乙)》載明的制作機構名稱、名稱、劇集數量發生變化的,被許可人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報變更審批;終止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的,應當在1周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註銷手續。
第二十八條《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處罰規則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的,依照《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廣播電影電視部《影視制作經營機構管理暫行規定》(廣電部令第16號)、《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管理規定》(廣電部令第17號)和國家廣電總局《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發行行業準入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廣發辦[2001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