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現工作單位開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2.憑單位證明到人才市場開“調動函”;
3.拿著檔案轉學函去原籍的人才市場。
班信是人事工作的壹個術語,來源於高度計劃體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在高度計劃體制下,人力資源的流動有嚴格的程序。交班信就是這些嚴格程序中的壹個。是調入單位向被調動人的當前單位發出的讀取被調動人個人人事檔案的信函。目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之間仍在使用這壹體系和術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第七條國家檔案局依照檔案法第六條第壹款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研究制定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政策;
(二)組織協調國家檔案事業的發展,制定檔案事業發展的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
(四)監督和指導中央和國家機關、國務院直屬企業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在登記範圍內的全國性社會團體、中央級國家檔案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檔案工作;
(五)組織和指導檔案理論和科學技術研究、檔案宣傳和檔案教育、檔案工作人員培訓;
(六)組織開展檔案工作的國際交流活動。第九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應當依照檔案法第七條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壹)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建立健全本單位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指導本單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
(三)統壹管理本單位的檔案,並按照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檔案;
(四)監督和指導下級機構的檔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