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登記。個體工商戶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二、搬運材料
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申請註銷登記的,應當由所有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簽名欄內簽名。
三、辦理流程
在線處理流程
1.申請人登錄“廣東網上報名業務系統”提交申請。
2.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並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登記申請不屬於登記管理機關管轄範圍的,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說明理由。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登記屬於登記機關管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3.網上預審通過後,申請人可打印網上預審通知書和申請表格、材料,在申請表格、材料簽字蓋章後攜帶申請所需的全部材料到登記機關登記大廳,或到郵局門口領取材料辦理相關登記事宜。
4.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5.準予許可的,應當出具準予註銷登記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營業執照。不予許可的,應當出具《不予企業註銷通知書》,並說明不予註銷的理由。
窗口處理流程
1,申請人直接到登記窗口提交行政許可申請。
2.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並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將在5日內當場或者電話口頭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符合驗收條件的,出具《拒收通知書》。
3.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4.準予許可的,出具《準予註銷登記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現場領取。不予許可的,應當出具《不予企業註銷通知書》,並說明不予註銷的理由。
特殊鏈接
沒有
四、搬運地點
東莞市程楠街東莞大道(東莞大道與四環交叉口)壹樓報名大廳
動詞 (verb的縮寫)辦理時限
5(工作日)
不及物動詞處理機構
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手續費
免費
八。法律基礎
個體工商戶條例(2011)
第三條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按照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規定,委托其下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
個體工商戶條例(2011)
第八條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
個體工商戶條例(2011)
第十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登記。實行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中變更經營者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個體工商戶條例(2011)
第十二條個體工商戶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