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勞動局有職能部門電話(1)辦公室(電話:22203611)負責起草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綜合文件;負責綜合政策研究和發展預測;負責起草勞動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工作制度,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文電、文件、新聞、信息、保密、財務、房管、安全、接待等秘書和行政事務;承辦相關法律事務,統籌辦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2)人事監督科(電話:22203623)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制定勞動系統在職人員的培訓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府黨組的日常工作;在黨組指導下開展紀檢監察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勞動系統的共青團、工會、婦女、計劃生育和退休人員管理工作。(3)財務審計部(電話:22203608)負責本系統財務的綜合平衡和監督管理;編制和審核本系統各項資金的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和統計。(4)勞動爭議仲裁院(掛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電話:22203614)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爭議仲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宣傳勞動爭議仲裁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立案和審理;做好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工作,化解勞動爭議;負責組織勞動仲裁員進行專業培訓,監督指導仲裁庭處理重大疑難案件;統籌安排仲裁庭的人員、財產等資源配置,提高全系統仲裁工作效率;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5)勞動關系部(電話:22203933)綜合管理各類企業勞動關系的協調工作,制定各類企業調整勞動關系的政策和工作措施;負責勞動合同的審核;貫徹國家和省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政策,制定具體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和工資收入調整的相關政策,協調企業人員工資報酬分配;擬訂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指導相關員工福利政策的實施。(6)勞動監察部門(掛市勞動監察大隊牌子)(電話:22203612)依法行使勞動行政監督檢查權,對勞動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監督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調查處理勞動違法案件,處置勞動關系中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企業勞動年審;負責勞動普法工作。(7)信訪部門(電話:12333)受理勞動信訪,並轉送相關部門;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勞動信訪案件;開展勞動信訪調查,提出解決勞動信訪和勞動爭議相關問題的建議;建立健全勞動信訪制度,交流勞動信訪經驗,培訓勞動信訪工作人員;檢查、監督和指導鄉鎮勞動信訪業務。(8)勞動就業處(電話:22203620)貫徹國家和省關於勞動就業的基本政策,研究制定促進城鄉就業的工作措施;規劃和指導勞動力市場發展,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綜合管理各類職業介紹機構和涉外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外省市在東莞設立勞動服務所的審批和管理;統籌管理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涉外就業,指導和監督落實就業安置和調配政策;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集體所有制企業招收合同制工人;負責勞動統計。(九)職業技能培訓科(電話:22203619)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培訓的規劃、政策和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和組織建立和完善職業技能培訓服務體系,綜合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非學歷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機構;落實勞動預備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綜合管理職業技能評估鑒定機構;指導和綜合管理市屬技工學校。(10)政策法規處(電話:22202699)組織制定我市與勞動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文件和政策;負責全市勞動執法監督,監督檢查法律法規的實施;承辦相關法律事務,統籌處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承辦行政處罰聽證;負責勞動法律普及和法律咨詢;組織法律研究,參與綜合性政策研究;負責企業職工勞動保障法律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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