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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秘書和總經理助理的職責有什麽區別?

董事會秘書主要負責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監事會的運作,以及信息披露和投資者管理。是上市公司必備的特殊崗位,總經理助理更多的是行政秘書。

董事會秘書是法務高級管理人員,總經理助理壹般不是高管。

總經理助理處於“總經理”和“主管部門部長”的雙重地位,圍繞中心工作,上協調領導,下聯系群眾,問政問政。與總經理、副總經理壹起,也被稱為公司的高級人員。國企的總經理助理壹般是晉升副總經理之前的過渡崗位。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辦公室的全面工作,爭當總經理的參謀助手,發揮承上啟下的作用,認真做好全方位服務。

2.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具體管理工作的安排、實施、檢查、監督和落實。

3.協助總經理做好商務服務的管理工作,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負責各類文件的分類提交,請集團領導閱批並轉相關部門處理。

5.協助總經理調查了解公司經營管理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供總經理決策。

6.組織並記錄總經理辦公會議和其他會議。做好決議、決定等文件的起草和發布工作。

7.做好企業內外部文件的發放、登記、傳遞、督促、歸檔和存檔工作。

8.負責保管和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紹信。

9.處理企業內外的公文,解決來信來訪,及時處理和匯報。

10,負責上級部門或兄弟單位領導的接待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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