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撥打110或直接到轄區派出所報案;
2.向公安機關陳述被威脅的基本事實和過程,提供對方相關信息;
3.公安機關對事件及報案人提供的證據線索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處理;
4.多次發送淫穢、侮辱、威脅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防範短信騷擾;
1.安裝短信攔截軟件:智能手機上的短信攔截軟件可以有效攔截來自未知號碼的短信;
2.利用手機的攔截功能:現代智能手機壹般都有短信攔截或黑名單功能,用戶可以將騷擾號碼加入黑名單;
3.不要輕易透露自己的個人手機號碼:不要在公共場合或網絡上隨意留下自己的手機號碼,減少被收集的風險;
4.及時向運營商反映:如遇短信騷擾,可聯系手機運營商,請求幫助辦理或更換手機號碼;
5.謹防短信詐騙:對於含有鏈接或要求回復信息的短信,要提高警惕,避免點擊鏈接或回復,防止上當受騙。
綜上所述,對於短信騷擾的投訴可以撥打110或者到派出所進行舉報,並向公安機關提供相關信息。公安機關將對事件進行審查並立案處理。對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等幹擾他人正常生活行為的,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相應的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能面臨拘留和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