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的危害是巨大的。由於線上平臺型機構,資金結算多了壹個流程,這個流程隱藏著巨大的風險。如果線上平臺型機構管理不善或者挪用資金,會導致平臺上的商家遭受不必要的損失。這種風險不是“大到不能倒”就能消除的,應該通過透明化、規範化來避免。壹年來,監管部門多次出臺規範性文件,多次發布命令打擊“二次清理”行為,就是為了防患於未然,消除“二次清理”行為的潛在風險。
“二清算”機構是指未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證,在持牌收單機構支持下實際從事支付業務的機構。這些機構可以是工商註冊的普通商戶,也可以是網絡平臺機構。“青兒”至少有以下幾個特點:壹是大商家模式,平臺型電商模式;二是商家被無證機構擴張;第三,持牌機構將資金結算到無牌機構指定的商戶賬戶;第四,無證機構經指定商戶賬戶處理後,清算結算至二級商戶收款賬戶。
線上平臺型機構利用輕量級的平臺集約化經營模式,為眾多中小商戶創造電商便利,拓展銷售渠道;但同時也帶來壹系列值得思考的問題:壹是平臺集中收錢,資金留在平臺,形成事實上的“資金池”。當“資金池”達到壹定規模時,容易造成系統性資金風險;二是無證機構與入駐平臺的商戶進行交易資金結算,遊離於監管體系之外,無法保證平臺提供的交易信息的真實性。可能存在偽造、變造交易信息,從商家、用戶處獲取資金的行為;三是部分網絡平臺型機構為方便支付,非法存儲持卡人敏感信息,造成銀行卡信息和金融消費者信息泄露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