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初始註冊的要求:
自資質證書頒發之日起3年內,申請人可以申請初始註冊。逾期未申請的,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方可申請初始註冊。
申請初始註冊,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二級建造師初始註冊申請表;
2)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明復印件;
3)申請人與用工企業簽訂的用工勞動合同復印件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用工企業資質證明復印件;
4)逾期申請初始註冊的,提供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3.二級建造師證書上考試報名時的企業與報名時的企業不壹致,不影響初始註冊。妳通過考試後取得的資格證書,在進入考試時沒有加蓋公司名稱。初始註冊時,只需向註冊單位提交相關資料即可。考試合格後,建設部門將發給妳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這時候妳的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上就會有妳註冊的單位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