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部分 入學年齡
1.今年入讀小學壹年級的年齡有什麽要求?
答:年滿6周歲(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兒童。
2.超齡和未及齡的兒童能在我區入學嗎?
答: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方可入學,未及齡或超齡的,或已在校取得小學壹年級學籍的均不能在我區重新入讀壹年級。
第二部分 如何報名
3.網絡報名時間是什麽時候?
答:網絡報名時間為4月14日-4月28日(含雙休日),家長可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進行網絡報名,報名的先後順序與是否錄取無關。逾期未報名的,不再接受補報名,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入學。
4.本市外區戶籍適齡兒童,想在海滄區入學?怎麽報名?
答:本市外區戶籍適齡兒童,想在海滄區入學,仍要參加海滄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也同樣於4月14日-4月28日在“i 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進行網絡報名;其中暫住信息和計生狀況證明特別規定如下: ①暫住:本市戶籍人員在海滄區暫住不用辦理暫住證,因此,須提供實際居住地社區居委會出具的電子居住證明,請於2017年5月26日前到暫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開具。暫住分計算規則結合隨遷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本市戶籍的時間,落戶之後的時間視同暫住時間,若落戶之前在廈門辦理了暫住證,可繼續累計暫住分。 ②計生: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請監護人到暫住地社區咨詢登記計生信息,於2017年5月26日前登記完成,屆時報名系統將調取該隨遷子女出生的計生信息。
5.多胞胎或雙胞胎子女怎麽報名?
答:多胞胎或雙胞胎子女,家長只需申請註冊壹個帳號即可報名,無需申請多個帳號。
6.能同時在六個區報名嗎?
答:不能,因為網絡報名系統已實現全市聯網,只能選擇其中壹個區進行網絡報名,如重復報名的,系統將自動識別。
7.本次網絡報名,必須先進行中級實名認證,如何進行中級實名認證?
(1)用戶註冊流程說明
(2)用戶註冊
瀏覽器輸入/ 進入i廈門官方網站首頁
第壹步:在首頁“精品應用”中找到“積分入學”
無論您是i廈門新註冊的用戶還是之前已經註冊過的用戶您都可以從首頁積分入學入口進入辦理積分入學相關業務
第二步:登錄或新註冊賬戶
1、 如果您之前已經註冊過i廈門賬號可直接登錄操作。
2、 如果妳沒有i廈門的賬號則需要進行註冊。
第三步:填寫基本信息
1、 用戶賬號:設置您想使用的i廈門“用戶賬號”
2、 手機/郵箱:請選擇輸入手機號碼。(雖然也支持郵箱註冊,但為了妳能及時的收到相關業務信息,請盡量使用福建省內手機號碼作為基本信息填寫)。
3、 校驗碼:點擊免費發送後,輸入手機收到的校驗碼。
4、 勾選“我同意”,點擊下壹步。
5、 登錄密碼設置。(密碼設置成功後將進入實名認證步驟)
第四步:設置中級實名認證
1、選擇基於銀行卡校驗的實名認證
2、填寫認證基本信息
認證信息包括:身份證姓名、身份證編號、銀行卡號(特別提醒:i廈門不保存銀行卡信息,只用於身份信息效驗)
2:實名認證成功提示
恭喜您!您已經完成了i廈門註冊和中級實名認證,可登錄進行積分入學報名業務。
8.手機端可以報名嗎?
答:家長可在手機端關註“i廈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ixm0592)進行網上報名。電腦端有利於閱讀和操作,手機端便於及時查詢和拍照上傳材料,請家長自行選擇電腦端或手機端的報名途徑進行報名,兩種途徑可以互為補充使用。
9.怎麽樣才算報名成功?
答:中級實名註冊後不等於報名成功,家長還必須進入“積分入學”欄目,繼續填寫完信息,直至保存提交成功,收到報名流水號的短信後,才算正式報名成功。
10.網上報名要上傳哪些佐證材料?
答:為了方便家長,今年無需到學校現場報名和信息確認,所有報名信息的提交和審核均在網上完成,因此在報名時家長必須上傳好以下有關佐證材料,具體為:
①監護人姓名如果有生僻字而無法錄入的,須拍照上傳監護人身份證正反面;
②隨遷子女姓名如果有生僻字而無法錄入的,須拍照上傳隨遷子女戶口冊本人頁;
③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作為判定親子關系的第壹材料,必須拍照上傳。若無法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雖能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但隨遷子女與監護人關系較為復雜,還須拍照上傳監護人結婚證、戶口本等其他有效的親子關系佐證材料。對少數親子關系較為復雜,系統無法明確判定親子關系的,系統將推送短信通知申請人按規定的時間帶親子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的地點現場審核。
④隨遷子女父(母)近壹年連續在海滄區暫住,近壹年也都在海滄區工作,但系統判斷其社保繳交單位的註冊地不在海滄區的,可拍照上傳近壹年實際在海滄區工作的證明,工作證明的模版在報名系統中可以下載,下載填寫完整後必須再蓋章上傳(公章需與社保繳交單位壹致)。
11.超過預報名時間未報名的,怎麽辦?
答:逾期未進行網絡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進入我區學校就讀的機會,不再接受補報名。
第三部分 報名基本條件和積分怎麽計算相關問題
12.參加積分入學的基本條件是什麽?
答:積分入學應同時符合以下三個基本條件:
(壹)隨遷子女父(母)近壹年(即: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中間間斷時間累計不超過3個月,2016年9月為近壹年的起始月份,起始月份必須有暫住記錄)在廈門市連續暫住(含居住證制度實施後的居住,下同),且4月14日前必須在海滄區暫住。
(二)隨遷子女父(母)近壹年(即: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在廈門市務工,且目前仍在廈門市務工。
(三)隨遷子女父(母)最近兩年(即: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廈門市繳交社會保險年限累計達1年(12個月,含12個月,按實際繳交的月份數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13.積分各項分數是怎麽計算的?
積分
項目 積分
子項目 分值 關聯人員 說 明
基
本
分
30
分 年齡
基本條件 30 隨遷子女 隨遷子女出生日期須在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間。
暫住
基本條件 主
申
請
方 近壹年在廈門市連續暫住,且目前在海滄區暫住。(中斷不得超過三個月,2016年9月是起始月份,必須有暫住記錄,且4月14日前必須在海滄區暫住)
務工
基本條件 近壹年在廈門務工,且目前仍在廈門務工。
社保
基本條件 最近二年在廈門繳交社會保險年限累計達到壹年以上(含壹年),不含補繳交的月份。
實際
工作
生活
積分
70
分 暫住 12 主
申
請
方 在廈門暫住超過基本條件的部分,每滿壹年得2分,本項總分12分。本項積分計算依據是暫住記錄。
暫住
與務工 9 近壹年暫住地與務工地都在海滄區的,得9分。本項積分計算依據是暫住和社保記錄。
社保 24 在廈門繳交的社保超過基本條件的部分,每滿12個月,得4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總分24分。本項積分計算依據是社保記錄。
計劃生育 5 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得5分。隨遷子女的出生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無論其父母是否接受了社會處罰,該項均不得分。
購房 20 隨遷子女父(母)在海滄區購置商品住房(用途為住宅),且其父(母)擁有該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得20分。
擁有多套房產的,該項積分不重復計算。
附
加
分
10
分 在廈暫住、務工、繳交社會保險 10 附
加
分
方 附加分方須同時在廈門市暫住、務工和繳交社保。近壹年暫住和社保均應有記錄才能開始算附加分.暫住每滿12個月得1分,不滿12個月的不得分,暫住重疊的部分不重復計算;社保每滿12個月得2分,不滿12個月的不得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第四部分 暫(居)住相關問題
14.暫(居)證什麽時間段辦在海滄區有效?
答:2017年4月14日(不含4月14日)前,暫(居)住證辦在海滄區的,方可參加我區的積分報名,4月14日以後再辦理的均視為不符合海滄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
15.今年暫改居政策實行第壹年,對積分報名有影響嗎?
答:隨著今年居住證政策的實施,有關暫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實施,並根據隨遷子女父母在公安機關記錄的實際居住時間計算積分。隨遷子女父母申領居住證前在公安機關記錄的暫住時間,可與居住時間合並計算積分。按公安機關規定,2016年12月1日前辦理暫住證且暫住證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的隨遷子女父母,在申領居住證時由於公安機關的原因出現銜接斷檔的,斷檔時間計入居住時間連續計算。雖然公安系統對暫住證做了自動延期,但是2017年4月14日前如果您的暫住證登記所在區不在海滄區的,請盡快去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
16.在海滄區購買了房子,住在自己購買的房子裏,沒再繼續辦暫住證,怎麽辦?
答:在海滄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商品住房的隨遷子女父(母),若因辦理暫住證年限不足而達不到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可憑其本人(或配偶)在海滄購買房屋登記備案的時間與其辦理暫住證的時間合並計算在廈暫住時間,滿足近壹年連續暫住的,可視為符合暫住時間的基本條件。計算實際工作分和附加分時不以此方法計算得分。產權登記用途應為“住宅”,登記為“商用”或“商住”不按此方法計算。已在海滄區購房,但至今未辦理暫住證的,請於4月14日前盡快至派出所辦理。
第五部分 社保和計生相關問題
17.政策中所提及的社保是指什麽社保?我原來在外地繳交的社保,現從外地轉入廈門,在外地的能算嗎?
答:政策中所提及的社保是指因在廈門務工,由務工單位按規定繳交的社會保險(含廈門市戶籍人員個人逐月繳交的社保),而從外地轉入的社保我區不給予認定,只認定在廈繳交的部分。
18.哪些人員需要去暫住地社區開具計生證明?
答:完全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隨遷子女,家長需至暫住地社區登記計生信息,計生信息登記的是隨遷子女的出生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信息登記後將自動上傳至積分報名系統,並可得相應的分數。計生登記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26日。
如果隨遷子女的出生違反計生政策,無論其父母是否已繳交社會撫養費,均屬於不符合計生政策,此類對象今年可以不去暫住地所在社區做登記,即使登記了也不給加分。
第六部分 房產相關問題
19.符合購房統籌入戶的,也要參加積分登記嗎?壹定會被統籌到房產所在的片區小學嗎?
答:對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已在海滄區購買產權超過50%(不含50%)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並已在國土房產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其購買的商品房符合我市購房落戶面積條件並已實際入住,但尚未及時辦理落戶手續的隨遷子女,此類對象不參與積分,但仍需要在“i廈門惠民平臺”上進行網絡報名,屆時由海滄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尚未交房的不列入購房統籌對象。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購房入戶政策的通知》(廈府[2013]330號)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含當日)起,購買我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購房入戶”政策(購房時間以商品買賣合同備案時間為準)。鑒於此,2016年1月1日(含當日)起,購買我市商品住房的申請人,不再參加購房統籌,但仍可參加積分,並相應獲得20分房產積分。
符合購房統籌入學的對象,不壹定統籌到片區內學校,因此建議符合購房統籌對象的家長,近期盡快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只要在7月10日前落戶,就可以參加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的入學申請。
20.隨遷子女父(母)在海滄區購置什麽樣的商品住房可以得20分?
答:(1)房屋產權必須是隨遷子女父親或者母親的(含隨遷子女父母***同擁有),產權是祖父(母)或其他親屬的不符合得20分的規定。(2)隨遷子女父(母)必須擁有該房屋產權比例達50%以上(不含50%),達不到產權比例或只有使用權的房屋不符合得20分的規定。(3)所購房屋必須是在海滄區,且住房用途為“住宅”,在其他區購置的房產不符合得20分的規定,尚未交房但取得國土房產局備案的可以得20分;房產備案的時間截止至5月31日。(4)在海滄區購置多套房產的只按壹套計分,不重復計分。
海滄區教育局將會同廈門市產權登記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購房信息進行核實,請隨遷子女父(母)務必如實準確填報。若未如實填報或錯填將影響您的房產信息核實和積分計算,後果自負。
第七部分 附加分相關問題
21.附加分方的分數怎麽計算?
答:附加分方須同時在廈門市暫住、務工和繳交社保。近壹年暫住和社保均應有記錄才能開始算附加分.暫住每滿12個月得1分,不滿12個月的不得分,暫住重疊的部分不重復計算;社保每滿12個月得2分,不滿12個月的不得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22.預約登記時設置了主申請方和附加分方,後來想對調主申請方和附加分方,可以嗎?
答:系統會自動幫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各按主附申請方計算,在確認積分信息時,必須確定主附申請方,確認後不得再更改。
第八部分 誌願填報和錄取相關問題
23.積分誌願片區怎麽劃分?
答:積分誌願片區擬劃分為四個片區,即:海滄生活區片區、海滄舊鎮片區、新陽片區、東孚片區,截止4月14日前您的暫(居)證辦在哪個片區,第壹批誌願就必須填報哪個片區,4月14日後暫(居)證換證並換地址的,系統將不再調取新的數據。
24.每個誌願片區怎麽填報誌願?哪些人需要填報誌願?
答:誌願填報方案擬在6月30日左右公布。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並經報名網站公示無異議後的申請人需要填報誌願,屆時每個誌願片區將會公布還有招生名額的學校,家長可以根據招生名額和自己積分排名的情況進行誌願的填報。請及時關註“海滄區政府網站首頁(網址:www.haicang.gov.cn)”--“信息公開”--“重點信息公開”--“教育”--“招生資訊”發布的相關信息。
25.公辦小學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程序是什麽?
答:按照“積分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積分優先、遵循誌願”原則指的是:確保積分排名在公辦學校招生計劃內的隨遷子女被錄取到公辦學校就讀),根據積分排序位次(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所填的誌願依次錄取),完成本區公、民辦小學統籌入學,並在報名網站公布錄取結果。
26.越早報名就越先進入公辦小學就讀嗎?
答:報名時間先後與能否被錄取小學無任何關系,是否錄取是根據隨遷子女的積分高低和誌願情況來確定錄取結果的。
27.今年是不是所有的海滄區公辦小學都能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答:不是。因海滄區常住戶口適齡兒童分布不均衡,有些學校所對應的招生片區適齡兒童比較多,而有些學校對應的招生片區適齡兒童相對較少,各片區生源不均衡,導致有的學校在招收持有本區常住戶口及居住在海滄轄區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適齡兒童入學後,沒有空余學位來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而有些學校則還剩余部分學位可以用來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8.多胞胎或雙胞胎子女怎麽錄取?
答:多胞胎或雙胞胎子女,由於報名時只需註冊壹個帳號,因此錄取時,根據自己分數的高低和剩余學位等情況,多胞胎或雙胞胎子女可能都進入同壹所學校;也可能都未進入任何學校。
29.如何查詢報名和錄取結果?
答:7月24日錄取結束後,可上“i廈門惠民平臺”(報名網站)查詢。
30.積分要達到多少分方可入讀公辦校?如果因積分較低,無法進入區內公(民)辦小學,要去哪裏讀書?
答:對於積分達到多少分才能錄取,沒有明確和固定的分數線,要根據公辦學校的剩余學位和隨遷子女的報名人數來確定。若因積分較低,沒被錄取至我區公、民辦小學的,應及時回原籍就學。
31.被錄取至較遠的公辦學校,有人放棄某較近的學校學位,這個學位我能用嗎?錄取到較遠的公辦學校,能放棄本公辦校學位去到較近的民辦學校報名嗎?
答:為保證積分入學的公平性和嚴肅性,積分錄取的結果壹律不得隨意更改,若想放棄已被錄取的學位,就視為放棄在海滄區就讀的機會,不得再到其他公、民辦小學再次報名。
第九部分 民辦小學招生相關問題
32.關於民辦小學如何招生?
答:7月28日至7月29日,民辦學校在核定的招生計劃內,完成區教育局統籌招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招生計劃後,如有空余學位,可接受其他隨遷子女報名。其中其他隨遷人員必須符合“三證”條件,且暫住年限按照在海滄區暫住年限從高到低排序,暫住年限相同的,再按其社保繳交年限排序。父母雙方均符合“三證”條件的,只取排序靠前的壹方進行排序計算。錄取順序根據暫住、社保排序的高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具體收費標準按分級補助標準執行,民辦學校評估及分級限價情況詳見海滄區人民政府網站。
第十部分 其他相關問題
33.“近壹年”是什麽意思?起算時間是什麽?
答:“近壹年”是指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的記錄,均可視同為“近壹年”。
34.積分入學工作日程是怎麽安排的?
日 期 內 容
4月14日—4月28日 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網絡報名,4月14日前申請人的暫(居)住證必須辦理在海滄區。
4月29日—5月31日 審核積分入學報名信息是否符合海滄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符合條件的,系統將試算積分。
5月31日-6月25日 1.5月31日公布試算積分。
2.公布試算積分並接受復議,家長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積分確認,逾期未進行積分確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3.符合購房統籌條件的人員接受信息核實。
6月9日-6月19日 申請人對積分無異議的,可進行網上確認積分。16日房產信息核實結束;19日網上積分確認結束。
6月26日-6月30日 公示積分、發布填報誌願公告。
7月14日 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公辦與民辦小學名單、招生名額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
7月14日—7月15日 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網上填報誌願。
7月24日前 積分入學誌願錄取,公布錄取結果。
7月25日—7月26日 錄取到民辦校的隨遷子女註冊報名,報名後核清剩余學位。
7月28日—7月29日 民辦學校剩余學位接受其他隨遷子女報名。
錄取到公辦學校的隨遷子女報到註冊時間由各校自行安排,請家長保持通訊暢通,關註錄取學校的通知和公告。
35.積分相同怎麽排名?
答:積分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同分排序:購房、社保年限、暫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同分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的原則排序。
36.港澳臺外籍和引進人才等政策性照顧子女如何報名?
答:港澳臺外籍和引進人才等政策性照顧子女報名與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時間相同,請關註“海滄區政府網站首頁(網址:www.haicang.gov.cn)”--“信息公開”--“重點信息公開”--“教育”--“招生資訊”,5月份左右即將出臺2017年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37.對提供虛假材料報名的怎麽處理?
答:報名所需材料如有造假,壹經發現,取消報名及錄取資格。錄取學校在接受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報名註冊時將再次嚴格審核報名者提供的材料。若材料不實,壹律取消參加積分入學資格。
38.海滄區政府網站地址是什麽?
答:所有招生方面的通知、公告、指南等均可在“海滄區政府網站首頁(網址:www.haicang.gov.cn)”--“信息公開”--“重點信息公開”--“教育”--“招生資訊”欄目查看。
39.如果還有其他疑問,還可以咨詢哪裏?
入學政策咨詢電話:6886887(4月14日起開通)。
報名系統使用問題咨詢電話:5707112
i廈門實名註冊技術咨詢電話:5051516
電話服務時間:工作日
4月14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6月1日—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0.溫馨提示:實名註冊認證成功後,請務必記住自己註冊時的用戶名和密碼,否則無法進入積分入學報名。
註冊和報名成功後,請家長不要更換手機號碼,否則後續收不到報名系統推送的關於積分入學的所有重要短信和重要通告。
錄取後,學生將到錄取的學校報到註冊,報到註冊時學校將再次逐壹核實隨遷子女的身份信息和親子關系材料,屆時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壹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如果請其他朋友代填報名信息和誌願的,家長也應仔細核對好相關信息,並為其填報後果負責。
41.各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答:北師大海滄附屬學校未來海岸校區和體育中心校區:3532992;廈門外國語學校海滄附屬學校小學部:6052505;廈門海滄延奎小學:15711509315;廈門市海滄區育才小學:18059871230;廈門市海滄區天心島小學:6807328;雙十中學海滄附校:6885612;廈門市海滄區東孚中心小學:6266839(上班時間)、6313593(節假日值班電話);廈門市海滄區東瑤小學:6310617;廈門市海滄區鼎美小學:6083901; 廈門市海滄區洪塘小學:6261572;廈門市海滄區東埔小學:6310484;廈門市海滄區貞岱小學:6310702;廈門市海滄區鳳山小學:6093546;廈門市海滄區海滄中心小學: 6081201;廈門市海滄區錦裏小學:6089991、6089992;廈門市海滄區青礁小學:6082061、6080762;華中師大海滄附小:6533694;廈門市海滄區鰲冠小學:6531455、6533846;廈門海滄第二實驗小學:6537100;廈門市海滄區教師進修學校附屬學校:6887308;廈門市海滄區新江中心小學:6510192;廈門市海滄區霞陽小學:6510431;廈門市海滄區育斌學校(民辦):6587552;廈門市海滄區龍山小學(民辦):6583321;廈門市海滄區建美小學(民辦):15659277696、15959364996;廈門市海滄區新陽學校(民辦):6519000;廈門市海滄區新安小學(民辦):6511686。
本指南供2017年9月即將入讀小學壹年級的適齡兒童家長閱讀,請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及時關註海滄區政府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其他未盡事宜由海滄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網絡報名系統技術問題、招生政策、公告、指南請關註“暢享社區”微信公眾號
海滄區教育局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