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企業欠款需要的資料有:
1、債務單位的法律資料包括:債務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因業務聯系產生的法律文件(比如合同、債務單位的履約證據材料)、債務單位的財產線索等。
2、如有多次交易,先前交易形成的證據材料可以證明交易慣例的存在。
3、鑒於很可能需要保全或強制執行債務單位的財產,公司可向法院提供其財產線索,如對方的對公銀行賬號或者房產、車輛等的信息,以便法院查封、扣押、凍結其財產。
4、公司履約(已經送貨並且對方收貨)的證據材料。該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送貨單、函件、發票、支票、郵寄憑證等。為了不影響證據材料的證明力,公司應掌握證據材料的原件,並確保證據材料中對方簽章的真實性、合法性。
5、是否有債務單位簽章確認的對帳單。對帳單是交易雙方確認帳務的法律文件,其在法律上構成了債務單位對債務的自認。由於對帳單具有債權文書的法律效力,單憑對帳單,公司即可起訴。
6、曾向債務人單位追償貨款的相關材料,比如催款函、聯絡函、電話錄音等資料。
訴訟追討債務要註意什麽?
首先,要確認到底是哪種債務關系。債務從其產生的原因來看,主要由訂立合同而來,除此以外,還有侵權行為的債務關系、不當得利的債務關系和無因管理的債務關系等等。另外,隨著擔保法的出臺,債務的擔保也是債務履行的壹種法律保證。其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質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種。由此可見,當事人首先確認自己屬於哪種債務關系,是打債務糾紛官司的前提條件。
第二,要保證該債務關系是依法成立的。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規定:“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可見,當事人所涉及的債務糾紛案件,其權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關鍵是這種債務關系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要樹立訴訟時效觀念。在以往的債務糾紛案件中,就其敗訴的原因,基本以超過訴訟時效的居多。可見訴訟時效同樣決定當事人在案件中勝訴和敗訴。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訴訟時效分為壹般訴訟時效、特別訴訟時效和最長訴訟時效三種。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壹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第136條規定下列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務被丟失、損毀的;還規定了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另外,還應註意訴訟時兒的開始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時起計算的。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公司起訴公司欠款需要什麽資料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