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法院立案了,但找不到被告怎麽辦

法院立案了,但找不到被告怎麽辦

找不到被告也可以起訴。但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法院立案後,在找不到被告的情況下,可以公告送達傳票及判決書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後,如果不能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等方式進行送達的,可以由法院采用公告的方式進行送達。並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已經送達被告。

只要證據確鑿,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及身份證號就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傳票不能送達本人,可以公告送達。超過壹定期限(60-90天)法院照樣可以缺席判決。因對方逾期不應訴,法院判決對原告有利。至於執行,可能需要壹段時間。

擴展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具體規定如下:

1、第壹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2、第壹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3、第壹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壹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民事訴訟起訴的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 上一篇:對日開發中PG,PL,SE,PM都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分析電子商務對企業帶來哪些挑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