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嫌_法經營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罰金;
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_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侵權的客體是國家限制商品買賣的市場管理制度和營業執照;
2.客觀上表現為未經許可從事專營、專賣商品或者其他限制類商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批準文件,從事其他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違法經營活動;
3.主體是壹般主體,即所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方面是故意,具有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