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防止和控制沿海工業汙染物汙染海域環境
隨著沿海工業的快速發展和環境壓力的加大,中國政府采取壹切措施逐步完善沿海工業汙染防治措施。
1、通過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發展循環經濟。
2、加強重點工業汙染源的治理,推行全過程清潔生產,采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改變生產工藝和流程,減少工業廢物的產生量,增加工業廢物資源再利用率。
3、按照“誰汙染,誰負擔”的原則,進行專業處理和就地處理,禁止工業汙染源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徹底杜絕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直接排海。
4、加強沿海企業環境監督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
5、實行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汙許可證制度,將汙染物排放總量削減指標落實到每壹個直排海企業汙染源,做到汙染物排放總量有計劃的穩定削減。
二、防止和控制沿海城市汙染物汙染海域環境
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沿海城市發展迅速,對沿岸海域環境壓力加劇。對此,中國政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減輕和控制沿海城市汙染沿岸海域環境,調整不合理的城鎮規劃,加強城鎮綠化和城鎮沿岸海防林建設,保護濱海濕地。
加快沿海城鎮汙水收集管網和生活汙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增加城鎮汙水收集和處理能力,提髙城鎮汙水處理設施脫氮和脫磷能力,沿海城市環境汙染防治能力進壹步加強。
三、防止、減輕和控制沿海農業汙染物汙染海域環境
壹些沿海省、市結合生態省、生態市建設,積極發展生態農業,控制土壤侵蝕,綜合應用減少化肥、農藥徑流的技術體系減少農業面源汙染負荷。嚴格控制環境敏感海域的陸地匯水區畜禽養殖密度、規模,建立養殖場集中控制區,規範畜禽養殖場管理有效處理養殖場汙染物,嚴格執行廢物排放標準並限期達標。
四、防止、減輕和控制船舶汙染物汙染海域環境
在渤海海域,啟動船舶油類物質汙染物“零排放”計劃,實施船舶排汙設備鉛封制度,加強漁港、漁船的汙染防治。建立大型港口廢水、廢油、廢渣回收與處理系統,實現交通運輸和漁業船只排放的汙染物集中回收、岸上處理、達標排放。
制定海上船舶溢油和有毒化學品泄漏應急計劃,制定港口環境汙染事故應急計劃,建立應急響應系統,防止、減少突發性汙染事故發生。
五、防止、減輕和控制海上養殖汙染
我國海水養殖主要位於水交換能力較差的淺海灘塗和內灣水域,養殖自身汙染已引起局部水域環境惡化。今後,應建立海上養殖區環境管理制度和標準,編制海域養殖區域規劃,合理控制海域養殖密度和面積,建立各種清潔養殖模式。
控制養殖業藥物投放,通過實施各種養殖水域的生態修復工程和示範,改善被汙染和正在被汙染的水產養殖環境,減輕或控制海域養殖業引起的海域環境汙染。
六、防止和控制海上石油平臺產生石油類等汙染物及生活垃圾對海洋環境的汙染
2007年部分海洋油氣區專項環境監測結果顯示,油氣田及周邊區域的環境質符合該類功能區環境質量控制要求,未對鄰近其他海洋功能區產生不利影響,開發過程中無重大溢油事故發生。在鉆井、采油、作業平臺應配備油汙水、生活汙水處理設施,使之全部達標排放。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應制定溢油應急方案。
七、防止和控制海上傾廢汙染
嚴格管理和控制向海洋傾倒廢棄物,禁止向海上傾倒放射性廢物和有害物質。2007年主要傾倒區及其周邊環境監測表明,所監測傾倒區的底質環境狀況總體保持正常,傾倒區尚有底棲生物存在,其優勢類群主要為軟體動物和節肢動物,傾倒區環境質量基本滿足傾倒區的環境功能要求。
擴展資料:
汙染因素
海河流等途徑進入海洋。沿海農田施用化學農藥,在岸灘棄置、堆放垃圾和廢棄物,也可以對環境造成汙染損害。船上的船舶由於各種原因,向海洋排放油類或其他有害物質。船舶汙染主要是指船舶在航行、停泊港口、裝卸貨物的過程中對周圍水環境和大氣環境產生的汙染。
主要汙染物有含油汙水、生活汙水、船舶垃圾有三類,另外,也將產生粉塵、化學物品、廢氣等,但總的說來,對環境影響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