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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鄭州戶籍能在鄭州買房嗎

非鄭州戶籍能在鄭州買房

2022年9月鄭州擬無門檻落戶買房。

1.在鄭州市,影響住房購買套數的因素有:

(1)家庭戶籍,可分為鄭州市戶籍家庭和非鄭州市戶籍家庭;

(2)婚姻狀況,可分為已婚與單身;

(3)已有住房套數;

(4)購房區域;

(5)特殊情況。

2.鄭州市限購區域:金水區、惠濟區、中原區、二七區、管城區、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航空港區、滎陽市、中牟縣、新鄭市。

3.鄭州市非限購區域:上街區、鞏義市、登封市、新密市。

4.特殊情況:

(1)2017年5月3日以後(含)之後通過贈與方式轉讓房屋的,自簽署《贈與合同》並辦理轉讓手續之日起,贈與人3年內不得購房(贈與的房屋算受贈人的房屋套數);

(2)企業(公司)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註冊年限滿3年,不限購(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房);企業註冊不滿3年,無購房資質。

鄭州市住房限購政策是什麽?

鄭州市發布住房限購政策後,首先明確下列四點:

(1)不論什麽家庭,最多只能購買2套住房;

(2)單身(含離異、喪偶)家庭最多只能購買1套住房;

(3)滿足條件的非鄭州市戶籍家庭,最多只能購買1套住房;

(4)不滿足條件的非鄭州市戶籍家庭,不能在鄭州市購買住房。滿足條件的非鄭州市戶籍家庭,是指在本市沒有住房,且在本市近3年內連續24個月及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或符合青年人才購房政策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法律依據: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發放及非鄭戶籍人才購房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二條 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

(壹)適用對象

新引進落戶、我市戶籍未遷出戶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歲以下的碩士研究生、 “雙壹流”建設高校的本科畢業生,在我市首次購買住房。

(二)補貼標準

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標準為:博士每人10 萬元,碩士每人5萬元,本科畢業生每人2萬元。

(三)申請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申請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

1. 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應在35歲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設年齡限制。

2. 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 “雙壹流”建設高校以及世界大學排名前500位院校 (以上海交通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單及國際高等教育研究機構 QuacquarelliSymonds發布的 Q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同時排名為準)的本科畢業生 (不含上述高校

中招生分數低於本校統壹錄取分數線的其他校區,或分校、網絡學院、獨立學院以及委托培養、定向培養的畢業生)。

3.2017年1月1日之後畢業,並在畢業3年內落戶我市。

4. 在我市首次購買住房,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為2017年1月1日 (含)之後且合同已完成備案,並按規定納稅,取得完稅憑證。

(四)辦理程序

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由市住房保障局及各縣 (市)、上街區、鄭州航空港區、鄭東新區、鄭州高新區、鄭州經開區住房保障部門常年受理,即時撥付。具體流程如下:

1. 受理。申請人將 《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申請表》和身份證提交到住房保障部門人才窗口申請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在市內五區 (金水區、二七區、中原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購房的,由鄭州市房地產市場和產權交易管理中心負責受理;在其他區域購房的,由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受理。

2. 核準。各受理單位通過公安、市場監管、住房保障、民政、稅務、學信網、人社系統查驗申請人以下相關信息:查詢用於申請補貼的住房是否首次購買,並核驗合同備案情況;查詢住房契稅完稅情況;查驗申請人是否為全日制 “雙壹流”本科或全日制碩士、博士學歷;查詢是否在鄭州市青年人才儲備計劃生活補貼名單之中。核準後系統生成 《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核準確認單》。

3. 資金撥付。采用年初預撥付+年底清算的形式,由市住房保障局壹次性提出全年補貼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後,市財政預撥付全年補貼資金,各受理單位依據 《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核準確認單》將購房補貼資金全額撥付至申請人個人賬戶,市住房保障局每月向市財政局提供上月補貼發放情況,年終統壹進行清算。

(五)申報資料

申請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 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申請表 (提交原件,河南省政務服務網下載)。

2.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提交原件,留存復印件)。申請人的戶籍、婚姻狀況、學歷學位證書、購房合同、完稅情況、領取生活補貼情況等無需申請人提供,由各受理單位通過系統聯網查詢。 (其中婚姻登記機關不在鄭州市的,需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六)有關事項

1. 申請購房補貼時,申請人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做出書面承諾。對經證實屬於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取消享受政策資格,按有關規定處理並依法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2. 用於申請購房補貼的合同,購房人必須是申請人本人或申請人配偶。

3. 補貼發放後,購房合同不得撤銷或變更。如果確需撤銷或變更的,應該先行退回購房補貼,再辦理撤銷或變更手續。

4. 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的,雙方都可以按照各自應享受的補貼標準領取購房補貼。已領取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補貼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5. 所購買的房屋執行鄭州市限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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