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營業執照。
2、總公司法人簽字範本。
3.總公司公章。
4.總公司的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原件。
6.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流程如下:
1,提前預約。
2.帶上以上所有資料,去工商局提交資料。
3.等待工商局的批準。
4.獲得營業執照。變更營業執照時,首先需要準備變更營業執照申請書,下載並填寫公司企業法人登記(備案)申請書,由企業法人或董事長簽字,準備企業董事會決議和相關合同條款的補充修改決議。
本人不方便辦理的,可先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填寫授權委托書,準備好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攜帶營業執照原件及所有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及公司公章。將以上材料全部蓋章後交給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員,等待核準變更通知和新執照的打印。拿到變更後的營業執照,變更流程就完成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經營範圍變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須經批準的,被吊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或者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照本條例第六章的規定辦理註銷登記。
綜上所述,分公司營業執照變更所需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變更住所使用證明、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