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的內容和結構由首部、正文、尾部組成。此外,還有“附項”。
壹、首部
1、標題文書上部正中寫“債務起訴書”。
2、當事人基本情況。在原告和被告欄目內,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和住址。當事人的書寫程序是:
(1)原告,有幾個依次寫幾個。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寫在哪個原告的下壹行。
(2)後寫被告,有幾個依次寫幾個。
(3)再寫第三人,有幾個依次寫幾個。原被告如果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時,就在原、被告欄內寫明單位名稱、地址,再寫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有委托代理人的,註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單位和職務。
二、正文
正文是公司債務起訴書的主要部分,包括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
1、請求事項。即訴訟請求。要簡明扼要地寫出請求法院解決的民事權益的爭議問題,也就是案由。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壹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等。
2、事實。即雙方爭議的具體問題,要把爭議的起因、經過、現狀、特別是爭議的焦點,具體地寫清楚。敘述案情時,必須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案件事實,敘事要明確,與爭議事實有直接關系的事實,要詳細敘述明白,與案件事實關系不大的,但又必須交待清楚的,可以簡要概括。
3、理由。即訴訟請求的根據,主要是列舉證據,說明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同時根據事實,依照法律有關規定,分析論證。
總之,寫正文部分時要註意以下問題:
a、請求目的必須明確具體。
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
c、寫事實和理由時,著重寫爭議的焦點和實質性重點,闡明因果關系,寫過程盡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須有根據,引用法律必須準確。
三、尾部
在正文之後,另起壹行寫明致送機關,而後在其右下方,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註明具狀的年月日。
四、附項
這是公司債務起訴書的附加部分。應具體寫明債務起訴書副本的份數和證據的種類、名稱、數量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