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存在的普遍問題,透明度較低,壹些商業銀行對於未達標的指數進行?假記載,例如對於貸款質量評級以及資本充足率的高估,有的對數據及其他信息進行誤導
性陳述或披露信息不完全,等等。以上現象使得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可靠性降低。
(二)會計信息披露缺乏統壹標準。隨著商業銀行的快速發
展,中國人民銀行為了提高商業銀行的會計信息披露質量,制定了壹系列相關的法規和標準。這些準則的實施對於提高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的質量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
用。但是,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我國的商業銀行會計準則還很不規範。比如,在國際會計準則中,將風險具體分為了信貸風險、貨幣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
和公允價值五個方面。而我國商業銀行對表外資產以及同業拆借方面的風險信息難以準確披露。
(三)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當前會計制度和會計準
則尚不能完全保證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的質量披露,突出表現為財務信息是會計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而非財務信息的披露則十分?乏。許多非財務信息如背景信息、
預測性指標等,也無法反映信用證、表外擔保業務、銀行金融機構相互拆借、銀行承兌匯票等方面的風險。這些指標也是投資者應該獲知的重要信息,但是部分商業
銀行采取避重就輕的方法,故意誇大或者隱瞞事實,誤導投資者;另壹方面,商業銀行披露的會計信息對會計報表附註的披露不充分。報表附註是會計信息的重要組
成部分,是會計報表的重要補充。而會計報表附註的不完全,直接導致了會計信息披露的不充分。現行的會計制度不能準確反映商業銀行常規貸款以外的風險。不少
上市公司不是把信息披露看成是壹種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股東應該具有的權利,而是把信息披露看成是壹種額外的負擔,因而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處於壹種被動應付
的局面。這主要表現為公司對應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輕的做法,故意誇大和隱瞞部分事實,誤導投資者,有的公司甚至對壹些重大事件不予
披露。
(四)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商業秘密和金融安全問題。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側重於維護投資者的知情權,它應有別於中心銀行側重於保護存款
人利益和維護金融安全所要求的信息采集。中心銀行提取的監管信息中,有壹部分可能涉及到商業銀行的商業秘密甚至是國家的金融安全問題。從維護商業銀行和國
家利益出發,它是不適合向市場作公開披露的。例如,中長期貸款比例、境外資金運用比例、國際商業借款比例等。
(五)會計信息基礎工作存在的問題
1、商業銀行會計核算工作不健全。例如,會計科目設置不合理,對利息收入的確認計量存在缺陷,導致賬面利潤不實。我國壹些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在國際市場上
從事衍生金融產品的交易了,但我國尚無關於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的統壹要求;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忽視了現金流量信息,除少數上市銀行和股份制銀行開始嘗
試編制與提供現金流量表以外,國有商業銀行和大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還沒有開始著手編制。而且對於表外信息披露不充分。
2、謹慎性原則運用不
足。在制定和選擇會計政策的過程中充分體現謹慎性原則有許多方面。例如,提取各種資產減值準備、對固定資產加速計提折舊,等等。及時足額提取貸款呆賬準備
金,為商業銀行提供彌補貸款損失的來源,是商業銀行貫徹謹慎性原則,實現穩健經營的最重要手段之壹。
3、我國缺乏國外商業銀行以普通準備
金、專項準備金和特別準備金互為補充、“三位壹體”的貸款呆賬準備金結構。首先,貸款呆賬準備金制度不能真正符合謹慎性原則;其次,計提比例偏低,與我國
商業銀行的高風險不相稱。由於目前大部分企業經營狀況不佳,商業銀行承擔著很高的風險,不良貸款占貸款余額的比例遠高於1%,現行1%的計提比例與我國高
比例的不良貸款是極不適應的。1%的計提比例只會使“呆賬準備金”賬戶發生“透支”、入不敷出,根本無法抵禦風險損失,不利於商業銀行的穩健經營;第三,
核銷不及時,我國呆賬的認定和核銷受到嚴格的限制。呆賬準備金的核銷要上報總行,總行每年須與財政部協商,確定呆賬準備金的核銷總額。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
未經總行批準不得核銷呆賬。對呆賬的認定和核銷的條件非常嚴格,使得銀行即使持有壹些呆賬準備,因為受許多確認條件和核銷程序的嚴格限制也不能用於沖銷呆
賬,或者是沖銷不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