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外匯局對於新列入名錄的企業實施輔導期管理。在其發生首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之日起90天內,外匯局進行政策法規、系統操作等輔導。
二、企業應當在輔導期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持書面材料到外匯局報告輔導期內發生的貨物進出口與貿易外匯收支的逐筆對應情況。
三、企業做逐筆對應報告的,所需資料需要根據主管外匯局的要求來準備。企業應當在貨物進出口或收付匯業務實際發生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對應的預計收付匯或進出口日期等信息:
1、 30天以上(不含)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
2、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3、 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證方式結算的貿易外匯收支;
4、 單筆合同項下轉口貿易收支日期間隔超過90天(不含)且先收後支項下收匯金額或先支後收項下付匯金額超過等值50萬美元(不含)的業務。
? 擴展資料:
壹、國家外匯管理服務平臺操作流程:
1、在該區域,輸入用戶的機構代碼、用戶代碼、用戶密碼,系統對用戶的身份進行認證。
2、認證通過後,如果用戶是第壹次登錄系統,系統會要求修改密碼,如果不是第壹次登錄系統,登錄後,用戶點擊應用系統後,進入組裝界面,進行相關的操作。
3、輸入用戶的原有密碼、新的密碼、重復密碼,其中新的密碼與重復密碼必須相同,且不等於初始密碼,點擊確定按鈕,系統提示“密碼修改成功”。
4、點擊確定按鈕,顯示用戶有權限訪問的應用系統,用戶點擊應用系統後,進入組裝界面,進行相關的操作。點擊用戶角色管理-->業務操作員維護,進入到業務操作員維護界面。
5、輸入用戶代碼、用戶名稱,其中用戶代碼與用戶名稱都是模糊查詢,點擊查詢按鈕,查詢出滿足條件的業務操作員。
二、基本原則
1、實行以市供求為基礎的、單壹的、有管理的、浮動的人民幣匯率。
2、外商投資企業原則上要做到外匯自求平衡,並落實外匯平衡措施。
3、《外匯管理條例》放松了對外匯境外存放的管制,不再強制要求外匯收入必須調回境內,而是規定原則上境內機構、境內個人的外匯收入可以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
4、加強國際收支統計監測,建立國際收支應急保障制度。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外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