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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省衛生和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政策

教育和使用壽命要求

壹、申報衛生副高級職稱學歷和服務年限要求。

(1)醫學博士後出站人員;

(2)取得醫學博士學位,受聘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3)取得醫學碩士學位,受聘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4)醫科大學畢業,受聘於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5)高等醫學院校畢業,受聘於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二、申報健康教育高級職稱及服務年限要求

(1)醫科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受聘擔任衛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三、申報初級衛生保健副高級職稱的任職資格和任職年限要求。

(1)醫學博士後出站人員;

(2)取得醫學博士學位,受聘衛生或初級衛生保健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3)取得醫學碩士學位,受聘衛生或初級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4)醫科大學畢業,受聘於衛生或初級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5)醫學院校畢業,受聘衛生或初級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6)醫學中專畢業,受聘於衛生或初級衛生保健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本專業工作滿9年,在我省初級衛生保健和計劃生育機構工作滿5年以上。

四、申報初級衛生和高級職稱的學歷和服務年限要求。

(1)醫科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受聘衛生或初級衛生保健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2)醫學院校畢業,受聘衛生或初級衛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五、破格申報衛生和基層衛生副高級職稱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破例申報衛生和基層衛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1)符合《四川省五系破格評聘專業技術資格推薦條件(試行)》(川職改69號[1992])。

(二)取得衛生或初級衛生保健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受聘主治(管)醫師(醫、護、技)職務3年以上,任職期間獲得下列榮譽之壹:

(1)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稱號;

(2)全國“五壹”勞動獎章獲得者;

(三)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的。

(3)醫學中專畢業,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聘任主治(管)醫(藥、護、技)師滿9年,參加全國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擔任主治(管)醫師(醫、護、技)職務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9年,其中在我省基層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機構工作滿3年以上,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證書;

(3)在主治(管)醫師(醫、護、技)崗位任職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9年,其中在我省基層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機構工作滿5年以上。

六、破格申報衛生和初級衛生及高級職稱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破例申報衛生初級和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1)符合《四川省五系破格評聘專業技術資格推薦條件(試行)》(1992號)。

(2)取得衛生或初級衛生(醫、護、技)副主任醫師資格,聘任衛生(醫、護、技)副主任醫師3年以上,並在任職期間獲得下列榮譽之壹:

(1)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稱號;

(2)全國“五壹”勞動獎章獲得者;

③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

七、高校畢業生的範圍。

即1970-1977春季入學的高校畢業生。

八、專業技術資格。

按照省職改辦的規定,專業技術資格的使用年限必須按周年計算。即工作時間計算為65438+當年2月31,工作年限應扣除脫產參加學歷教育的時間。

九、退休人員申報高級衛生職稱的要求

退休後繼續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可以申請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請時必須出具任職、註冊等相關證明材料。

對口支援和進修

X.對口支援的要求

1.貧困地區支援時間。根據《關於全面實施貧困地區城鄉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師徒”工程,建設壹支願意承擔能力支援的地方醫療衛生人才隊伍的意見》(川衛發[2065 438+07]172號),申報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資格前,要求在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年;申報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前,需提供對口支援1年,派駐工作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原則上每月不少於1周或每季度不少於3周,累計派駐工作時間不少於12周(累計時間不少於3個月)。

2 .非貧困民族縣、服務薄弱地區(單位)對口支援時間。根據《關於做好對口幫扶非貧困民族縣和服務薄弱地區(單位)幫扶實施分級診療制度工作的通知》(川衛辦發〔2065 438+07〕122號)規定,申請衛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資格前,需在駐地累計工作1年,其中每季度連續駐站60年。申報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前後,須在站內工作3個月,每月或每季度可到依托單位工作,每年不少於12次,持續2-3年。

3.對口支援人員不納入統壹安排。未納入川衛發[2017]172號和川衛發[2017]122號統壹安排的對口支援人員,在其工作單位完成對口支援任務的前提下,可參照川衛發[2017]122號。

4.省內三州、縣及貧困縣、民族縣、縣醫療衛生單位不安排與職稱晉升掛鉤的長期對口支援任務。

5.2017已到崗的對口支援人員。根據川衛發[2017]173號文件精神,按照對口支援任務安排在2017+02+31前已在崗的人員,繼續按計劃完成支援任務,基層服務時間可按川衛發[2015] 65438執行。

Xi。進壹步研究的要求

1.臨床和口腔醫生的培訓時間。根據《關於開展臨床醫生規範化繼續教育的意見》(川衛發[2065 438+07]166號),結合扶貧實際,對規範化繼續教育有關要求調整如下:

2020年前,省、市(州)三級醫療機構、四川中心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省級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中心等)的臨床和口腔醫師。)聘任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前必須提供規範化培訓證書。

2021起,省、市(州)三級醫療機構、四川省中心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省級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院等)的臨床和口腔醫生。)申請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前必須提供規範化培訓證書。

2.其他衛生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培訓時間。其他衛生專業人員申報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前,仍按照《衛生專業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前的實踐能力和工作業績規定》(川衛辦發[2015]104號)執行。申報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前,應當到上級醫療衛生機構完成6個月以上的進修學習。

3.其他情況。自任職以來,臨床醫師在規範進修文件出臺前已被送進修並取得進修結業證書的,視為進修合格。

十二、沒有對口支援和學習人員的範圍

(1)免除對口支援人員。

已明確對口支援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人員,任職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免於對口支援:

1.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

2.外援、藏援、彜援1年及以上;

3.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4.在省直部門直屬醫療衛生機構和省市應急調度指揮中心、采供血機構等醫療衛生機構工作;

5.在團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工作3年以上;

6.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2年及以上。

(2)免試升學。

自擔任現職以來,如果妳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妳可以免於深造:

1.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

2.外援、藏援、彜援1年及以上;

3 .參加貧困地區城鄉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師徒”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

4.獲得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或者全科醫師和骨幹醫師培訓證書;

5.獲得省外或國外醫療機構同等時間培訓證書的臨床和口腔醫師。

十三、申報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對口支援和學習要求。

對申請初級衛生保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按照全省統壹要求給予對口支援和繼續深造。

十四。對口支援的相關政策

1.按規定完成對口支援任務並考核合格的,在對口支援期間免除繼續醫學教育的要求。

2.在援藏、彜連續任職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提前1年申請高壹級專業技術崗位資格。

十五、對口支援時間的計算

對口支援需要連續工作的,服務時間不得累計計算。

對口支援時間只能用於當前申請和評審,在申請更高壹級專業技術資格時不能重復使用。

十六、服務基層和進修期間的實踐範圍。

根據《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醫師執業註冊中執業範圍的暫行規定》精神,醫師到基層對口支援和到上級進修時,可以按原註冊的執業範圍執業,不屬於超範圍執業。

十七、申報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必須提供對口支援證明材料。

凡列入對口支援服務範圍的衛生技術人員,自任職以來,非貧困民族縣、服務薄弱地區(單位)對口支援和貧困地區城鄉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師徒制”項目的文件,被送至對口支援地,並按照川衛辦〔2015〕104號文件的規定完成對口支援任務,申報高級衛生技術資格必須報送“城市衛生”。

貧困地區城鄉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師徒”項目人員只需提供派遣文書。

十八、對口支援和學習詐騙的處理。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時提供對口支援和虛假進修證明的,3年內不得申報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論文要求

十九。有效日誌

有效期刊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上可以查到並公開出版,專業性和學術性較強的期刊。

20.A類期刊

A類期刊是指已被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概覽》和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國科技期刊引證報告(核心版)》收錄的醫學期刊。

二十壹、乙類期刊

除列入A類期刊的目錄外,在國內公開發行、業內認可度高的醫學期刊均列入B類期刊。

二十二、有效證件

有效論文是指以第壹作者身份發表在有效期刊上的論文,正文字數應不少於1500字。文章校樣、發表通知、增刊不能視為有效論文。如果在同壹期刊的同壹期發表兩篇或多篇論文(論文),則只承認1篇論文。

論文必須是專業論文。

二十三、申報健康類高級論文題目要求。

二十四、申報基層衛生先進論文的職稱要求。

二十五、對書的要求

論文是醫學論文體裁中常見的壹種表達形式,具有特定的概念。它是作者以自己的科研或臨床成果、經驗和體會,以嚴密的邏輯論證規範形成的書面作品,是醫學論文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文體。壹部作品應該有四個特點:

1.在寫作形式上有相對規範的要求,應包括標題、作者姓名、單位、所在地、郵編、中文摘要、英文摘要、關鍵詞、前言(引言)、數據(材料)和方法、成果、論述(經驗)和參考文獻等。,且正文字數不得少於2500字。

2.論文是作者從自己所掌握的基礎材料(原始資料)出發,經過科學嚴謹的整理、加工、分析、論證,得出論點,形成規範的文字作品。

3.書中表述的結論清晰可信,論文質量和學術價值較高。

4.作品應為壹次性文獻(包括循證醫學的系統評價)。

26.作品的定義

論文的文體結構具有作品所要求的全部規範內容和特征,無論是否在期刊作品欄發表,均可視為作品。如果論文不具備作品所要求的全部規範性內容和特征,即使在期刊的專欄發表,也不能視為作品。

二十七、提交論文的具體規定

掃描的論文應包括期刊封面、目錄、論文正文等相關內容,申請人所在單位負責驗證文章的真實性。

科研要求

二十八、科研項目對評審的影響。

科研要求不是申請的前提條件,而是評價的重要參考項目,尤其是三級醫療機構。

二十九、申報高級衛生職稱的科研要求

三十、申報初級衛生保健高級職稱的科研要求。

對病歷和特殊報告的要求

三十壹、病歷要求

有床位的醫療機構臨床申請的申請人,提交現任工作期間的主治(執)醫病歷原件3份(65438+不同年份0份)。

1.提供的病歷應符合《病歷書寫基本規範》和《電子病歷基本規範(試行)》的要求,包括住院病歷、疑難(死亡)病歷討論、會診和搶救記錄。

2.提供的病歷應具有代表性,能反映申報人員診治疑難病例、主持危重病人搶救、主持查房、主持病例討論的能力水平。

3.提供的病歷應當真實有效,病歷復印件應當在醫院病案室存檔。原始病歷不得修改或改寫。嚴禁編造、偽造病歷。

對門診、診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無床位機構的臨床申請人,可不提供病歷,但需提供專題報告。

三十二、專題報告要求

非臨床申請者需要提交特別報告。專項報告是反映申請人專業實踐能力和水平的書面報告。申請人應選擇疑難復雜病例、實驗室技術、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他在任期間主持和參與的,具有較高的代表性,並結合國內外同行的先進技術和經驗進行分析討論。參考文獻應明確註明出處。專題報告應按規定格式撰寫(具體要求見附件3),不少於2500字(正文)。

1.藥學專業。臨床合理用藥或藥物不良反應的監測、調查與分析。

2.護理專業。1例疑難或危重患者全程護理計劃(從入院到出院或死亡),包括病史總結、護理評估(提供主客觀資料)、護理問題、護理目標、護理措施、護理評估;總結3-10同病患者的護理經驗。

3.醫療技術專業。本專業某項技術和方法的使用、推廣或創新的分析報告。

4.預防醫學。主持或參與本專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析報告。

5.衛生管理專業。主持或參與健康管理案例或項目的分析報告。

繼續教育的相關規定

三十三、繼續教育學習者的範圍

根據《四川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辦法(試行)》(川衛發[2017]134號),在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衛生計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三十四、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分類

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分為兩類:ⅰ類學分和ⅱ類學分。

(壹)壹類學分

1.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包括:經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評審、批準並公布的項目(含現代遠程教育項目);由繼續醫學教育基地申報並由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公布的項目。

2.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包括:經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評審並公布的項目;由省繼續醫學教育基地申報並由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公布的項目;中華醫學會、中華口腔醫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華護理學會、中華醫師協會等壹流學校/協會組織並向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備案的項目。

3.推廣項目:培訓(如職業道德、法律法規教育等。)面向所有在職衛生計生專業人員,由國家衛生計生委或省級衛生計生委組織審批的項目(含現代遠程教育項目)。

(二)二類學分

1.市(州)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包括:市(州)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評審並公布的項目(含市州繼續醫學教育基地組織的項目);省、市(州)兩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主管的社會組織申報並向同級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備案的項目;省級醫療衛生機構申報並報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備案的項目。

2.單位自管項目包括:為衛生計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組織的學術報告、專題講座、技能競賽、手術技術操作示範、定期活動(臨床病例討論、多科室病例討論、大查房);以自學、發表論文、出版醫學著作、科研項目、科技成果獎、撰寫境外考察報告或國內專題研究報告等形式開展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

三十五、繼續教育學分要求

1.省級醫療衛生機構。

中級及以上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年度學業成績不低於25學分。其中,ⅰ類學分不低於15分;二類學分不低於10分(自學學分不超過3分)。

2 .市(州)級醫療衛生機構。

高級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年學業成績不低於25學分。其中,ⅰ類學分不低於15分;二類學分不低於10分(自學學分不超過3分)。

中級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年學業成績不低於25學分。其中,ⅰ類學分不低於10分;二類學分不低於15分(自學學分不超過3分)。

3.縣級醫療衛生機構。

高級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年學業成績不低於25學分。其中,ⅰ類學分不低於10分;二類學分不低於15分(自學學分不超過3分)。

中級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年學業成績不低於25學分。其中,ⅰ類學分不低於5分;ⅱ類學分不低於20分(自學學分不超過3分)。

4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

所有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年學業成績不低於20學分,不要求獲得I類學分,自學學分不超過5分。

5.鄉村醫生。

每年獲得不少於8學分,不要求獲得I類學分。

亞熱帶高中理論考試

三十六、副高理論考試人員範圍

所有衛生專業人員在申請晉升衛生專業副高級職稱前,必須參加衛生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理論知識考試,並經考試合格。

三十七、副熱帶高壓理論檢驗結果是有效的。

副高級職稱理論考試合格的有效期為三年。

三十八、副高中理論考試專業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自身情況報考專業考試。如果考試專業目錄中沒有該專業,則應選擇相近專業或更高壹級的專業報考。

根據考核要求,考試專業必須與申請考核專業壹致。

三十九、副熱帶高壓理論考試內容

考試側重於應用、分析綜合、創新三個層面,涉及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學科發展現狀和趨勢等。沒有指定考試用書。

四十、副熱帶高壓理論考試方法

除少數專業外,考試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

四十壹、高級職稱申報程序

申報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堅持程序。申請人所在單位必須嚴格審核申請材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誤後,上報縣、市(州)衛生計生委或省級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人員由市州衛生計生委或省級主管部門統壹向省衛生高評委報送相關材料,省衛生計生委直屬單位直接向省衛生高評委報送材料。

退休後仍受聘繼續從事衛生技術工作的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申報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需由檔案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委托現執業機構按程序申報。

省衛高委不接受個人申報。

四十二、高級職稱公示要求

省級有關部門、各市(州)衛生計生委和省衛生計生委直屬單位要嚴格按照《四川省人事廳關於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試行公示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川人辦〔2003〕171號)在本單位公示申報人的基本情況和業績貢獻,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

申請人基本信息公示的內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所學專業、工作經歷、現任專業技術職務、現任專業技術職務時間、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年度考核、進修學習、基層服務等。

申請人任職以來的業績貢獻公示內容:思想政治表現和職業道德、重大專業技術工作、獲獎情況、專利證書、鑒定驗收事項、論文(請註明公開發表的刊物數量)、作品、經濟社會效益等。如果是合作做出的業績貢獻,要註明我的排名、內容、份額、作用。

公示期間,如有反映,應及時核實,並將核實結果以適當方式反饋給相關單位和人員,並在單位推薦欄註明相關信息。

四十三、申請材料推薦審核責任制

推薦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推薦程序的規範性和推薦結果的公正性負責。指定專人對推薦和接收的評估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按要求簽字蓋章,並註明經辦人聯系電話。

四十四、虛假申報材料的處理

單位或個人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壹經查實,屬於申報人責任,取消當年申報參評或通過評審的資格,三年內不得申報高級技術資格;屬於單位責任的,按照醫院等級評審的有關規定執行;屬於主管部門職責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45.外語和計算機要求

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的考試不作為申報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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