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啟動補貼需要以下條件
(1)補貼:
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和技術學院的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5年內)。
歸國留學人員(領取學位證後5年內)。
(二)補貼標準:上述人員創業成功(本市已取得營業執照或在其他合法機構登記註冊,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並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每戶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
(3)申請時間:以兩個月為周期申請補助項目。申請單位或個人應在申報周期的第壹個月(1、3、5、7、9、11)前20天向高指中心提出申請。
(四)申請材料
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由於新頒發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截至2015 10+0已整合,因此無需單獨提交相應材料)。
銀行開戶許可證/法人中國銀行存折復印件。
社保登記證復印件。
學生畢業證書復印件/在讀證明原件。
身份證復印件。
(5)描述
以上材料應同時提交原件進行核查。申請人為創業企業主要負責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工商部門蓋章確認相關公司股東的相關證明,即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經教育部門認證的相關證明。